作为呈贡区“阳光司法进机关”的首例案件,庭上有近百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最终,法庭表示案件将择期宣判。
【微评】
行政首长出庭 更要出声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行政诉讼案件“民告官”难见“官”的情况得到改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也随之增长。
但是,“民告官”不能止于“能见官”,还须防止官员“出庭不出声”,导致出庭应诉流于形式、沦为“作秀”。要通过官员出庭应诉,推动案件速结,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查找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此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事、严格执法,最终达到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
既要“能见官”,还要“能出声”,考验的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思维和应诉能力。因此,行政机关负责人应扛起依法行政的责任,提升法治素养,既在本职工作中依法办事,也要严格要求本单位职工把合法性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让行政行为经得起法律审视,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行政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