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发布黄旗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
本报讯 (记者 李婧)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察哈尔右翼前旗检察院三家单位,共同发布《黄旗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以下简称《保护令》),为黄旗海湿地生态环境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黄旗海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中部,是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自然保护区。此次《保护令》的发布,依据生态环境法典、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聚焦保护区突出生态风险,划定涵盖保护界标、守护湿地、禁牧休养、防治污染、保护生灵、控药减污、严控违建等七方面内容的法律红线。
《保护令》明确,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任何以“集体利益”或“法不责众”为借口的破坏行为,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保护令》还广泛呼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黄旗海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中来。发现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公众有权向两地法院、检察院及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举报属实的将按规定给予奖励,从而形成“司法﹢行政﹢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李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