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融安:上门开展庭审调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大将人民法庭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开展庭审调查,就地办理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案件。
被申请人黄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患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处于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认知与表达能力严重受损。黄某已离异,子女未成年,平日由年迈的父母负责照料。
在黄某家中,法官结合黄某父母已取得司法鉴定初步意见的情况,通过现场核实、征询其他近亲属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黄某的病情、照料情况及黄某父母的监护资格,依法制作询问笔录,为依法裁判奠定事实基础。图为黄某父亲签署询问笔录。
本报记者 吴琪 本报通讯员 马住明 张紫微 摄(吴琪,马住明,张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