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繁 邮箱
云南网邮箱 云报邮箱
法治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让长征遗址富有时代生命力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5:51:05  来源: 检察日报

原标题:让长征遗址富有时代生命力

邱宁宏

作为一名来自长征路上的“转折之城”——贵州遵义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始终坚持把遵义的红色文化精神融入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因为这些红色文化承载的不仅是一段峥嵘岁月,更是我们民族的精神坐标。

这些年来,我一直亲历和见证着长征遗址保护发生的可喜变化。作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核心片区,遵义市“红色家底”丰厚,全市登记红色文化资源542处,其中长征遗址遗迹358处、474个点位,公布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73处,分级分类、全域覆盖的革命文物保护体系已经初步成形。依托长征国家文化公园“1+3+8”(即1个核心展示区,3条集中展示带,8个重点建设项目)标志性项目体系,遵义会议会址周边环境整治、展陈提升,四渡赤水集中展示带等130多个重点项目陆续落地,实现了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一体化、整体性保护。2025年,仅遵义会议会址就接待游客超850万人次。更让人欣慰的是法治保障日益坚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检察公益诉讼写入法律。《贵州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施行以来,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为长征遗址撑起“法治保护伞”。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部分散落在乡村山野的长征遗址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力量和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地方在开发利用中存在重建设、轻保护甚至拆真建假的苗头。对此,我建议把长征遗址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尚未定级的遗址逐一明确保护责任人,落实日常管护和修缮经费,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不留空白;加快长征文物保护专项立法和配套法规制定,推动文物保护法落细落实,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和“回头看”;坚持保护第一,在严格保护文物本体的前提下,推广数字化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活化利用方式,坚决防止过度商业化、拆真建假,让长征遗址既有历史沧桑感,又富有时代生命力。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林建安)(林建安)

编辑:小云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网微博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