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援惠民行动 | 法援接力兜底线 十年积案终化解
近日,群众田某某专程搭乘3个多小时客车,来到普洱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将一面饱含谢意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一桩纠缠十余年的外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信访诉讼积案,在法律援助的全程护航下画上圆满句号。

1985年,田某某外嫁他乡,夫家所在地没有为她分配承包土地,按照政策,她的土地承包权益保留在原户籍地。2013年,田某某就娘家土地权益争议向景东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明确多块田地由其耕种。出于赡养母亲的考量,田某某作出让步,双方口头约定,母亲在世期间土地交由弟弟耕种,土地收益抵扣赡养费,母亲去世后土地归还田某某。
可在2018年,弟弟在田某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法院判决归她耕种的全部土地私自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签订新土地承包合同,变更了土地权属。为拿回土地,此后五年多,田某某辗转村镇、县级多个部门递交材料反映诉求,案卷材料反复翻阅已经泛黄破损,但问题始终未能实质解决。
田某某夫妇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家中尚有债务,生活十分困难。多方求助无果后,2025年6月,她带着全部案卷材料,奔波3个多小时来到普洱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求助。按管辖规定,案件本应由县级法援机构受理,但该案时间跨度长、矛盾错综复杂,当事人多年维权受挫,心结深重。普洱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群众急难愁盼为导向,特事特办,指派熟悉农村土地纠纷的律师承办,迅速完成法律援助委托手续。
该案跨越十余年,历经民事诉讼、执行和解、土地确权、多轮信访,证据分散在多家单位。承办律师多次奔赴景东县,深入村镇实地核实情况,对接镇政府、村委会,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农经站、法院执行局等部门,调取土地台账、确权档案、承包合同以及诉讼信访记录,逐步梳理形成完整证据链。
2025年7月,援助律师向景东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2018年村民小组与田某某弟弟私自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经两次开庭,一审法院于2025年12月判决该承包合同无效。田某某弟弟不服一审判决,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历经多年维权,田某某身心俱疲,无力应对二审,再次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中心承诺案件跟进到底,继续指派原承办律师办理二审,实现一二审法律援助无缝接力。二审庭审中,援助律师提出两点代理意见:田某某土地耕种权益已被2013年生效判决及执行和解协议确认,后续的确权登记、承包合同不能对抗在先生效裁判;按照农村土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田某某外嫁后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依法享有原户籍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因外嫁剥夺妇女土地合法权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全部代理意见,2026年4月30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困扰田某某十余年的土地纠纷尘埃落定。
“我跑了十几年都没能解决,多亏你们真心帮我办成了事。这面锦旗结实耐用,我想长久记住这份恩情。”田某某如是说。本案依托法律援助兜底职能,妥善化解侵害妇女权益的陈年积案,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立法精神。下一步,普洱市法律援助将持续聚焦农村妇女、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落实法援惠民生举措,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把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文章来源丨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一审丨巩雪
二审丨安浩莹
三审丨白瑞仙 王培臣
编辑丨谢盛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