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文旅融合十年路 绘就古城新“枫”景——写在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成立十周年之际
2016年9月28日,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在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十年来,法庭立足世界文化遗产地司法保护定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丽江时作出的“文旅产业要走一条持续、健康的发展之路”重要讲话,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纳西族“和合”传统治理文化有机结合,探索形成一条审判职能延伸、治理力量联动、文化价值融入的法文旅融合司法路径,为丽江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专快精结合,构建涉旅纠纷快速化解体系
旅游纠纷具有鲜明的时效性特征:游客在丽江停留时间短,异地维权成本高。针对这一特点,法庭确立“专、快、精”工作思路,严格落实《涉旅游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和《依法办理旅游纠纷案件速裁办法》,开辟涉旅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全流程提速,涉旅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压缩至16天。
法庭在大研、束河两大古镇设立流动巡回审判点,将庭审阵地前移至景区一线,累计开展巡回审理996次,最大限度减少解纷过程对游客行程的影响。十年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近5000件,结案率达 98.03%。
针对异地当事人维权不便的突出问题,法庭充分利用“和合丽法”线上解纷微信小程序,依托该平台开展异地调解与线上司法确认,累计化解涉旅纠纷158起,实现“数据多跑路、游客少跑腿”。
在纠纷前端,法庭联动司法所、市场监管局、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力量,构建“法庭+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街道干部”协作平台,创新运用“一心两线三点”办案模式,全天候响应矛盾诉求。针对烂尾楼整治、农民工讨薪、商品房认购等复杂涉众型纠纷,实行多部门协同调处;古城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也由该法庭签发。十年累计办理司法确认737件,大量矛盾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和合文化融入,推动司法服务下沉基层
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纳西族“和合”治理理念融入司法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队伍建设方面,法庭组织干警赴杨善洲干部学院开展政治轮训,坚持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着力锻造一支司法为民的过硬队伍。
依托辖区综治中心,法庭设立诉调服务站,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定点对接,形成“前端调解、中端确认、后方诉讼保障”的递进式工作链条,累计指导、参与基层调解130次,完成司法确认110件。在“和合”民族特色调解室,法庭配备寓意和睦团圆的葫芦形调解桌,邀请少数民族“法律明白人”共同参与,兼顾法律规定与民族习俗,采用双语开展调解,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团结的纠纷100余件。
法庭在工作理念上实现“三个转变”:从侧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单一诉讼调解向前端调解指导转变。案件办理坚持“一起纠纷走一个法定程序、一次性化解”,防止“案结事未了”和次生纠纷。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法庭组织干警深入景区、社区开展巡回审理与法治宣讲,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化解。

坚持保护优先,服务文旅高质量发展
守护古城历史文脉、生态环境与发展活力,是旅游专门法庭的法定职责所在。
法庭严格依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审查涉古城房屋租赁合同,因违反保护规划违法建设、违规装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依法予以解除,以裁判导向提升经营者与出租人文化遗产保护自觉。针对束河周边野外用火引发林草损毁的案件,坚持巡回审理、以案释法,持续提升群众森林防火与生态保护意识。
纳西先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三眼井分质用水、四方街水力洗街的传统生态智慧。法庭将这一传统智慧与水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相衔接,聚焦古城污水管网建设、沿河商铺规范管理等环节,推动传统生态理念与现代司法治理深度融合,守护古城水系生态。
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助力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在丽江现代花卉产业园设立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点,编制《“花开四季·法伴同行”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指导企业建立花卉品种权维权预案。园区年产值达2.91亿元,带动280余名农户就近就业,11个丽系自有知识产权花卉品种获得有效司法保护,为高原特色“美丽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支撑。
在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方面,法庭提供当场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多元诉讼服务,累计为游客和经营商户提供法律服务近2000次。针对低价游、导游违规收取购物返点、旅拍消费纠纷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三十日无理由退货监管机制,促成旅拍摄影行业协会成立,推动出台《古城区旅拍摄影行业管理办法》,以司法建议赋能旅游市场规范治理。
站在成立十周年的历史起点上,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法文旅融合实践,忠实履行司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服务保障丽江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道路上书写新的答卷。(记者 姜莉萍 通讯员 和兆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