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一中院高效办结一起涉企纠纷
□ 本报记者 徐伟伦
□ 本报通讯员 德 智
近日,一起横跨京津的环保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这背后,是法官秉持案结事了理念,创新运用“现场盘点+调解确认+即时履行”闭环机制,主动作为、多走一步的不懈努力。
此前,北京某污水处理企业从天津某设备公司采购了3200片平板膜组件。试水调试后,过滤水体出现泥沙渗漏,检测显示样品膜焊点断裂,结果不合格。随后,污水处理企业将设备公司诉至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延庆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合同,设备公司退还污水处理企业货款34万余元,并赔偿损失5万元。设备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一中院。
北京一中院承办法官李赟乐了解案情后意识到,这批长期露天存放的膜组件会持续老化损耗,后续还将面临货物核验、运费承担、账户解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极易衍生出新的纠纷,加重双方企业诉累。于是,法官决定尽快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赔偿金额、货物处置、保全解封顺序、装卸及运输费用等方面分歧较大。设备公司账户因此案被保全冻结,希望先解封再付款;而污水处理企业担忧解封之后回款没有保障,坚持收到款项再办理解封申请手续。
对此,法官逐一拆解矛盾,经过一个多月反复沟通,最终敲定“现场盘点+调解确认+即时履行”方案框架,并将货物实地核验作为调解落地的关键一环。
随后,法官赶赴库房,组织双方对3200片平板膜组件开展盘点核验。现场发现部分膜片出现撕裂、部件断裂等损耗,双方就此又产生新的分歧。法官分别向两家企业梳理纠纷起因,算清时间与经济成本,开展“背靠背”调解,引导各方立足现实各让一步,逐步就货损扣减、运输装卸费用达成一致。
达成共识后,各方同步推进履约流程,设备公司现场完成款项支付,污水处理企业同步提交解除保全申请,现场组织完成货物清点装车。从货物核验、争议磋商,到款项划转、保全手续交付、货物搬离,当日下午全部完成。双方签署调解笔录,纠纷一次性处置完毕,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就这样,通过“现场盘点+调解确认+即时履行”模式,北京一中院法官将矛盾化解在审判阶段,既倒逼上游企业强化质量管控,也保障了下游环保设备企业资金周转与项目推进。没有后续执行拉锯,没有衍生新纠纷,这就是“案结事了”最实在的样子。(徐伟伦 德 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