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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地检察携手“搭桥”,村民过铁路不再破网跨线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2日 04:52:45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路地检察携手“搭桥”,村民过铁路不再破网跨线

□ 本报记者 韩宇

“村民们以前想去铁路对面,要么冒险翻越铁路护栏,要么绕行好几里地。现在桥通了,几分钟就到,安全又省时!”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汤山城镇村民对新建的铁路上跨桥赞不绝口。2026年8月,当地村委会专程来到检察机关表达谢意,道出了全村250余户村民的心声。

这背后,是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的一次深度联手。两院以公益诉讼为纽带,探索出“线索互享、办案互助、治理互促”的路地协作新机制,把昔日村民提心吊胆的“穿行路”,变成了交口称赞的“民心桥”“平安路”。

汤山城镇,铁路沈丹线穿村而过,将村庄一分为二,村民生产生活需要频繁往返铁路两侧。由于缺乏安全的通行设施,村民们长期破网跨线穿行,多次造成列车防撞停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改变始于振安区检察院2024年8月的一次主动摸排。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该线索后,迅速移送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两院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联合调查,检察干警多次实地走访,对列车通行密度、村民横穿频次等进行全面摸排,并对护栏破损状况、跨线高频点位等逐一记录固定。

检察干警实地勘测发现,虽然铁路附近有便道可供通行,但绕行距离过远,且两侧村庄老年人占比较高,绕行极不方便。同时,便道因地势低洼,每年雨季会被淹没,届时村民只能冒险破网穿行,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仅靠日常巡护和宣传无法根除风险隐患。两院经研究认为,唯有修建上跨桥,才能既保障铁路运行安全,又满足村民出行需求。

铁路检察院与地方检察院分属不同管辖体系,如何打破壁垒、形成合力?两院给出的答案是:搭建平台、联动办案。

修建上跨桥方向既定,资金和管护责任的落地,成为工程从“纸面”走向“地面”的关键。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多次登门与铁路部门磋商,阐明建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下,铁路部门最终决定出资近300万元启动建设项目。振安区检察院同步协调属地行政机关,负责桥梁建成后的管护。

在此基础上,两院联合铁路企业、地方政府、交通运输等7家单位召开协调会议,逐项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并形成会议纪要。工程启动后,部分村民因担心建桥占地、影响采光而产生顾虑,施工一度受阻。面对群众关切,两院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再次召开现场协调会。检察干警运用无人机航拍进行现场演示,通过平面图展示等方式,将上跨桥建成后的通行路线和实际效果直观呈现在村民面前。村民的顾虑随之打消,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公益诉讼不是‘我管你听’,而是搭建一个平台,让各方坐下来、谈起来、动起来。”办案检察官说。两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督促与协同共进,通过检察监督把各职能部门“联”在一起,把铁路企业和地方政府“拧”成一股绳。

2026年3月,铁路上跨桥建成,两院干警随后联合开展“回头看”。曾经破损的护栏已修缮加固,沿线再也没有破网穿行痕迹,桥上桥下人车分流、秩序井然。

案件办结并非终点。以此为契机,两院于2026年9月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工作的意见》,将线索移送、联合办案、日常联络等协作机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路地协作从“个案联动”向“机制协同”深化。

一桥飞架,消除的是隐患,连接的是民心。从一座桥的修建到一套机制的落地,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与振安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纽带,让铁路检察机关的跨区划优势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属地优势相互赋能,转化为服务铁路运行安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治理实效。(韩宇)

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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