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司法厅综合档案室提升改造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建设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档案局印发的《档案室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要求,实现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目标,全面筑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档案安全管理防线,持续提升厅机关档案治理和服务保障能力,厅办公室组织对省司法厅综合档案室进行了提升改造,为期60天,现已竣工。9月18日,厅办公室邀请云南省档案馆业务专家,云南建投有限公司和现代智慧城市研究院的工程技术专家以及厅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和厅机关纪委有关负责人组成验收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验收,并组织召开了竣工验收会。

本次综合档案室提升改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原有库房设施老化、安防薄弱、分区不规范、智能化程度不高等短板弱项,系统性实施软硬件提质升级。通过改造,全面优化档案库房、整理室、查阅室、数字化作业区、缓冲区功能布局,实现作业流程闭环规范;配齐恒温恒湿、智能安防、消防预警、漏水监测、视频监控等专业设施,严格落实档案库房“十防”要求,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升级智能密集架及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档案入库、借阅、盘点、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可追溯,实现了档案保管条件、安全等级、管理质效全面跃升。

验收期间,专家组严格对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等标准规范,通过实地踏勘、查阅竣工资料、核验设备运行、听取工作汇报、开展质询评议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设施配置、功能布局、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核查。
经综合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按照合同内容均已实施完成,相关工程、设备、系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已安装部署到位且稳定运行,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符合国家规定,通过试运行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专家验收组同意验收。同时对省司法厅档案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就设备常态化运维、精细化管理、数字档案提质等方面提出指导性优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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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档案数字化工作自2020年启动以来,始终坚持存量档案与增量档案数字化同步推进,截至目前,共完成1954年以来的库存档案数字化22万余卷,实现了存量历史档案的“激活”。2023年,云南省司法厅首家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复查,被省档案局授予“省级党政机关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单位;2024年被省档案局授予“省级机关档案移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以此次项目验收为契机,认真抓好专家指导意见的落实,坚持建管并重、长效常治,进一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库房日常管护和设备运维保障,持续推进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智能化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档案工作根基,以高质量档案工作服务保障全省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丨厅办公室
一审丨巩雪
二审丨安浩莹
三审丨邵煜 王培臣
编辑丨谢盛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