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敬那些在困境中依然选择坚守的人
□ 汪少鹏
观看《重器》的过程,于我而言,不只是一次法治作品审美体验,更是一场对自我职业生涯的系统性回溯。四十余年光阴流转,中国刑事法治经历了波澜壮阔又跌宕起伏的变迁,我的职业轨迹恰与这段历史高度重合。写下这篇文字,既是为一部优秀的电视剧留下观感,更是为自己与这段法治进程紧密交织的生命历程做一份注脚。
《重器》以罕见的客观和格局,将刑事辩护制度置于法治转型的历史纵深处加以审视,让长期在法治题材影视表达中缺位、失真的刑事辩护律师职业群体,首次获得了有血有肉、有历史纵深感的正面描述。因此,它不是一部单纯地讲述刑事辩护律师故事的职业剧,而是一部以辩护权为观察坐标、审视中国法治如何从荒芜走向生长的制度正剧。
《重器》的厚重感,来源于大量取材于刑事司法史上的真实案例。全剧前后穿插了11起刑事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如同一面棱镜,从不同侧面折射出特定时代的司法困局。
整部剧最让我感同身受的是李乡案。乡村教师乔至良与魏三妹自愿交往,魏三妹服毒自杀,公诉机关以强奸罪起诉乔至良,舆论强烈要求判死刑。指派辩护人李乡向法庭提交情书、忏悔信,证实双方自愿关系,坚持无罪辩护。乔至良仍被判处死刑,李乡却被以泄露国家机密、包庇罪犯批捕,法律顾问处负责人洪战胜也牵连入狱。后经袁亦方出庭辩护,厘清律师履职边界,二人才得无罪释放。
这段剧情有沉重的现实底色。20世纪80年代初,律师因正常履职被刑事追诉并非孤例。彼时刑法尚未设置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但包庇、泄露国家机密等罪名可被宽泛适用。法理上,无罪辩护不能成为追责理由,但在制度保障不足的年代,这条底线极易被突破。剧中,袁亦方在法庭上的诘问,也是一代刑辩律师共同的追问:如果依法做无罪辩护就构成包庇泄密,律师制度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与周律师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剧中驻平山监狱检察官郭达杰、张丽慧——他们锲而不舍、不辞劳苦地为闫继才申诉奔走。在辩护力量普遍疲弱的年代,检察系统内部同样存在秉持良知、坚守底线的司法人员,他们用行动守护着程序正义。这或许也是《重器》的一种深意:法治进步从来不是某一群体的独角戏,而是法律共同体中不同角色各尽其责、共同发力的结果。
剧中案件和其他相关情节,共同勾勒出一条清晰的线索:当辩护律师连依法履职的基本安全都无法保障,当调查取证、无罪辩护都意味着风险,辩护制度便只剩下空洞的程序外壳。而正是在这样的困境中,那些依然选择坚守的人,才更显珍贵。
回望中国法治建设四十余年历程,从1979年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诞生,到1996年律师法重新定义律师身份,再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推进,每一次演进都不是法条的自然生长。它是几代法学研究者、刑辩律师,以及怀抱法治理想和职业良知的司法人员,以学理支撑、个案坚守、职业担当共同争取的结果。
法治建设有其自身节奏,不可能一蹴而就。既不能因进步自满,也不必因困境消沉。以耐心正视前路漫长,以信心守护法治方向,这是老法律人最该持有的态度。
(作者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汪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