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司法行政系统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
本报讯 记者刘玉璟 郭君怡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启动精细化管理工作,旨在通过“规范化托底、标准化固本、精细化管控、精益化提升”的系统性重塑,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力争实现“一年固根本、两年抓提升、三年有突破”的工作目标。
针对部分工作存在的制度标准不够细化、流程链条不够完整、督办闭环不够严实等问题,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意见》作为全系统的指导性文件,聚焦10个方面,细化36条具体任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自治区司法厅机关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将重点工作转化为26个工作目标、106项具体措施,确保任务可操作、可执行。同步配套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张清单,通过“星级制”激励先进,用“黄橙红”三级预警倒逼落实,形成奖罚分明、闭环高效的运行机制。
自治区司法厅充分依托现有政务办公及业务信息平台,将目标任务、正负面清单等要素纳入信息化模块管理,初步搭建起“一横三纵”的大数据平台架构,实现工作任务在线认领、过程全程监控、结果自动归集。系统会对临近节点或滞后的任务进行自动预警、亮灯提示,实现对工作进度的全过程可视、可查、可督。
在结果运用上,精细化管理的成效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参考,旨在引导全系统干部将精力聚焦到抓落实、促发展上来,杜绝形式主义,破除繁文缛节。(刘玉璟 郭君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