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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刑事案件宣判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4:51:01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河北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刑事案件宣判

本报讯 记者李雯 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徐某、李某、崔某非法采矿案作出一审宣判。该案系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河北省首次适用该法典审理的刑事案件。经查,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徐某等3人在邢台市信都区租赁土地筹建垃圾场期间,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场地内采挖砂石对外出售。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刑法规定,3名被告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同时因被告人主动修复生态、认罪认罚,最终,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地位作用、修复成效等情节,对被告人徐某、李某、崔某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分别判处相应有期徒刑及罚金。(李雯)

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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