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明确替代性修复使用条件和顺位
本报讯 记者邓君 通讯员马卓尔 王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理念引领、审判履职、产业护航、机制建设四个维度统筹布局,聚焦生态保护、产业转型、碳市场治理、跨域协同等重点领域构建司法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的涉绿色低碳案件裁判规则体系,为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司法保障。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保持从严惩治态势,《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暗管偷排、非法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犯罪,严厉打击非法、破坏性采矿,守护稀土等战略资源,严惩损毁森林湿地等破坏生态系统固碳功能犯罪。《意见》坚持宽严相济理念,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量刑考量因素,并依法纠正“小过重罚”等不当行政处罚,助力提升绿色低碳领域依法行政水平。
围绕完善生态修复制度规范,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意见》明确了替代性修复的使用条件和顺位,并明确准许责任人以绿色低碳技术改造费用折抵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鼓励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凝聚多元共治合力。
聚焦重点领域司法赋能,精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新能源节能产业、循环经济与绿色消费领域相关案件,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践行绿色破产理念,明确污染治理费用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从严认定高耗能、高排放及淘汰类产业项目相关合同效力。(邓君 王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