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行路知多少 | @农机驾驶人、农耕从业者 用这种车载人就是害人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农耕生产忙碌时节,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联合收割机是田间地头的得力帮手。但不少农民心存侥幸,把拖拉机当“客运车”使用——违法载人、无证上路、持假证、无牌行驶,看似省了来回跑的功夫,实则把一车人塞进了没有座椅、没有安全带、没有护栏的“危险车厢”里。近日,云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发布提示,结合红河州河口县一起“四项违法叠加”的典型案例,再次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四项违法叠加:罚2700元、拘留5日
近日,河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视频巡查发现,一辆无号牌蓝色变型拖拉机在河口县大冷公路K15+950m处违法载人行驶。该大队民警联动桥头乡边境派出所迅速核查,锁定驾驶人为河口县桥头乡薄竹箐村村民郭某某。
经查,案发当日9时40分,郭某某驾驶该无号牌蓝色变型拖拉机,违规搭载6名村民前往自家农地干活。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郭某某拿出一本准驾车型为“E和G2”的驾驶证,但疑点重重。河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函至河口县农科局协查,该局再函请河南省兰考县核对——复函显示:未查询到郭某某办理G2驾驶证记录,所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系伪造。
最终认定郭某某存在四项违法: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使用伪造驾驶证、车辆未注册登记(无牌)、拖拉机违法载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河口县公安局对其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行政拘留5日,目前已执行完毕。
农业机械为什么绝对不能载人?
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设计初衷仅用于田间作业、农机耕作和农资货物运输,完全不具备载客资质和安全条件。违规载人是不折不扣的危险行为,核心隐患有三点:
●无任何安全防护设计。货厢、机具部位没有专用乘客座椅、安全带、防护栏、安全气囊,车身结构简易。行驶中一旦颠簸、转弯或紧急制动,人员易失重跌落,或被车体、农具碰撞挤压。
●稳定性差,侧翻风险极高。拖拉机车身高、重心高、底盘轻,乡村道路坑洼多、陡坡弯道密,载人后重心进一步后移,制动距离拉长、转向易失控,轻微操作失误就可能侧翻。农业农村部已将“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反规定载人10人以上、超限超载100%以上”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机械危险性强,易致机械伤害。传动轴、传动皮带、齿轮均为外露运转部件,随行人员极易触碰、卷入,造成夹伤、碾压、截肢等重度伤害。
农机上路、田间作业必守六大安全准则
所有农机驾驶人务必牢记:
●牌证齐全,持证上岗。农机车辆必须登记上牌、按期年检;驾驶人考取对应机型驾驶证(G1/G2/K/H/R等),作业上路随身带证。杜绝无证、假证、准驾不符、无牌上路。假证直接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治安拘留,涉刑还可追刑责。
●细致检查,规范启动。作业前按说明书查制动、灯光、传动、防护装置;变速器置空档,低速预热3至5分钟,排查异响漏油。起步、传递动力前观察周边、鸣笛示警。
●严控制动,杜绝超载。严禁超员超载,驾驶室不堆遮挡视线杂物;运输前查制动踏板连锁装置,杜绝单边制动。
●远离运转部位,严防机械伤人。严禁人体接触传动轴、皮带等高速运转件;清理缠草必须停机熄火、切断动力输出(PTO)。发动机“飞车”时立即切断气路油路强制熄火,不拆负荷。
●依规运输,严禁私自改装。不装危化品、不私自加宽货厢、不改制动。变型拖拉机已废止,不得再上路。
●严守底线,严禁人货混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轮摩托车,挂车/货厢/机具/车尾绝对禁止搭乘任何人员。
交警提醒
农耕再忙 安全不忘
拖拉机是生产工具,不是客运车辆;变型拖拉机已全国废止,无牌假证载人更是“三重违法打包”。一次“顺路带几个人”,省的是几分钟脚程,赌的是几家人命,货厢里的人没有安全带,侧翻时第一个被甩出去;传动轴没有防护罩,裤脚卷进去就是终身残疾。所有农机驾驶人、农耕从业者、村干部,请牢牢记住“货厢不载人、无证不上路、假证必被拘”3句话。丰收始于耕耘,底线守护安全;操作再急,规范第一。
本报记者 查小高 朱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