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古田:『示范判例+府院联动』批量化解『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
本报讯 “真没想到,补偿款这么快就全部到位了。”近日,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依托“示范判例﹢府院联动”纠纷治理机制,高效化解一起“外嫁女”征地补偿纠纷,当事人陈某某顺利领取13800余元补偿款并连连致谢。以此案为示范,该村另外10件同类诉求一并得到妥善处置,一批潜在矛盾纠纷实现源头化解。
古田县是传统农业大县。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提速、重点项目落地推进,征地补偿分配纠纷也随之增多。部分村居存在认知偏差,以婚姻状况、实际居住、户口挂靠等为由,限制、剥夺“外嫁女”集体收益分配权益。该类纠纷认定尺度不一、处置难度较大,极易引发同类纠纷叠加,影响乡村基层治理稳定。
为破解治理难题、统一裁判尺度,古田法院创新推出“示范判例﹢府院联动”纠纷治理机制。该机制通过选取典型案件标杆审理,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为批量同类纠纷提供司法参照;同时搭建法院、乡镇、村居联动共治平台,以联合调处、以案释法、风险预判,推动矛盾纠纷从被动化解向源头治理转变。
辖区村民陈某某自出生即在本村落户,与城镇居民吴某某结婚后户籍从未迁出,依法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该村村委会以其系外嫁女、婚后未在村内居住为由,拒绝为其发放征地补偿款。双方多次沟通无果,陈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中,法院通过实地走访排查,发现该村还存在10名处境相同的妇女,潜藏群体性矛盾隐患。为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治理效果,法院将本案确立为示范判例,依法厘清法律边界、明确裁判标准,并联动属地乡镇、村居召开联席调处会议,结合典型案例开展精准普法,纠正村集体在收益分配中的不当认知。
在示范判例指引与多方协同调处下,该村重新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修订完善补偿分配方案,依法确认陈某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足额发放13800余元征地补偿款。同时参照示范判例统一标准,妥善处置村内其余10名同类人员补偿诉求,批量化解潜在矛盾,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
“法院牵头,多部门协同,‘外嫁女’维权不用四处奔波,村集体分配方案也能得到规范指导,这套机制既维护了公平,又促进了乡村和谐。”宁德市人大代表、古田县城西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曾晓珍点赞“示范判例﹢府院联动”机制。
据悉,该机制运行以来,古田法院已累计为196名“外嫁女”追回征地补偿款276万余元,切实提升涉农纠纷化解质效。
“办案不能止于案结了事,要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古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翔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示范判例﹢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乡村普法等司法便民举措,推动村集体规范收益分配规则,依法平等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以精准司法赋能基层治理。
(王立浩 彭小真)(王立浩,彭小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