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笔账目盘活,七桩官司撤诉

□ 庄啸 詹双标 亓雪丽
【百姓声音】
“因拖欠管理费就退出经营,我的公司更加寸步难行了。”在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陈勇(化名)一脸焦灼。他坦言,公司虽陷入困境,但是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从未放弃,只是资金周转不过来,实在力不从心,恳请法院拉他一把。
事件的起点在2021年。
彼时,陈勇的泊车公司与浙江省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市镇政府签订协议,约定由泊车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当地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定期支付停车管理等费用。同时,由泊车公司向公众收取停车费。项目启动后,运营一度平稳。
转折发生在2023年。受停车费收取困难及自身经营不善影响,泊车公司资金链骤然吃紧,开始拖欠管理费及员工工资。
多次催缴无果后,2025年1月,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古市镇政府分别向泊车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和《履行行政协议决定书》,要求泊车公司退出经营,并按合同缴纳管理费用、违约金及滞纳金,同时委托国营泊车公司接手部分停车位运维。
得知消息,陈勇急红了眼:“凭什么让我退出经营,我们签了十年长约,我投入的设备怎么办?”
多次协商未果,陈勇向松阳县人民法院提起4件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合同解除决定。与此同时,接手停车位收费业务的国营泊车公司因垫付泊车公司员工工资、泊车公司未缴纳运营支出相关费用等问题,也提起了3起民事诉讼。
在多次协调不成的情况下,松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泊车公司确实存在违约情形,行政机关作出的通知与决定合法有效,驳回了泊车公司诉请。一审判决后,陈勇上诉至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只想通过继续经营,扭转现在的亏损。”陈勇当时充满焦虑。
“长期这么拖着,我们的公共服务也难以开展。”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虽已接手,但设备权属、垫付费用纠缠不清,后患无穷。”国营泊车公司也满腹委屈。
……
二审开庭后,合议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案情并不复杂,一审判决亦无不当。但若只是就案办案、一判了之,陈勇的泊车公司难以承担巨额违约金,判决结果难以执行,各方利益都将受损。
“矛盾纠纷在哪里,我们就应该走到哪里。”承办法官林晓鹏按照丽水法院“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一次次来到县里实地走访,勘查停车位运营状况,核对设备清单,了解员工工资发放、未返还停车费等具体情况。
如果让泊车公司以现有设备抵债,这盘棋是不是就活了?
在一次勘查间隙,一个念头在林晓鹏脑海中闪现:与其在账面上零和博弈,不如盘活存量资产——让泊车公司体面退出,让接手的公司获得设备权属安心经营,让政府部门化解管理风险,落实未收回的管理费。
方向有了,让三方都点头,还得下细功夫。
接下来的一个月,在丽水中院的统筹指导下,松阳法院主动发挥属地优势,引导三方走向协商。三次专题协调会、两轮府院协调会,账目一笔笔核对,方案一次次打磨。法官们穿梭其中,把每一笔账的来龙去脉“掰开揉碎”讲给当事人听。
2026年4月20日,三方终于坐回调解桌前。
法官将反复磋商形成的最终方案摆在桌上——陈勇的泊车公司需支付的管理费、违约金、滞纳金及劳务费等共计423万余元,这笔费用与公司转让停车设备所得的360余万元,加上行政部门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及部分停车费结余77万元相抵扣后,陈勇的泊车公司非但无需支付钱款,反而可拿回14万元。更暖心的是,原泊车公司员工如果愿意,可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法官,我没看错吧,我们反倒能拿回14万元?”盯着计算清单,陈勇的声音里满是激动。
最终,三方代表签署了和解协议,纠缠已久的7起纠纷全部撤诉。
如今,新接手的国营泊车公司理清了债权债务,取得设备权属“轻装上阵”;陈勇的泊车公司虽退出运营,但清偿了工资,消化了固定资产,走得体面不狼狈;政府部门化解了行政管理风险和潜在的社会矛盾,公共停车服务平稳过渡。
功夫下在庭外,效果显于庭上。“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本案的妥善化解实现了让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有序退出,让公共管理更好地服务群众,是行政审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生动体现。在这个故事里,大家都是“赢家”。(庄啸,詹双标,亓雪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