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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法院启动“百场调解进村社”活动 “行走的调解室”解纷于青蘋之末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21:24:18  来源: 云南法治报

原标题:宾川法院启动“百场调解进村社”活动 “行走的调解室”解纷于青蘋之末

初夏的宾川,沃野田畴间,不只有果蔬飘香,更有一抹“司法蓝”穿梭其间。近日,宾川县人民法院创新打造的“行走的调解室”司法服务品牌正式启动“百场调解进村社”活动。法官们背着国徽携卷下乡,将庄严的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变“坐堂问案”为“上门解纷”,切实打通司法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自今年5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统筹审判、执行精锐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全域覆盖。针对农村地区高发的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土地、民间借贷等问题,“行走的调解室”坚持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力求“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截至目前,该院已下沉各村(社区)开展流动调解28场,化解各类民生纠纷19件。

在众多调解案例中,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的妥善化解成为“行走的调解室”柔性司法的生动缩影。王某与沈某于2018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沈某抚养,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然而,王某以沈某阻挠其行使探视权为由,长期拖欠抚养费,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在流动调解中,并未简单判决,而是耐心释法明理,明确指出:“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二者性质不同,不能互为前提、相互抵消。”经过法官多次入户沟通与情感疏导,双方最终冰释前嫌,王某承诺按时支付抚养费,沈某也表示将全力配合保障探视权。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纠正“不探视就不付费”的错误认知,而且避免简单判决可能带来的家庭对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除了重点攻坚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行走的调解室”还致力全方位回应基层多元诉求。在处理婚姻家庭矛盾时,法官注重情感修复,用温情化解夫妻隔阂;面对赡养纠纷,坚持法理情并用,唤醒子女敬老孝亲的责任意识;针对复杂的土地承包、相邻权争议,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验,对照土地台账与法律法规,在锄头与卷尺间厘清权属,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在执行工作中,将沟通环节前移,通过面对面疏导,消解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其自动履行,实现司法刚性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行走的调解室”品牌建设,推动流动调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加强府院联动、院村联动,纵深推进“百场调解进村社”活动,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不断优化“上门调解+现场普法”的“一站式”服务,让法治之光普照宾川每一个角落。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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