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威法院以租代拍 实现多方共赢
原告上海某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等4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宣威市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省高院作出生效判决,由被告张某等4人共同偿还原告700余万元,以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罚息等,并就陈某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查询发现,除抵押房产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要求处置被执行人抵押登记的房产。案件承办人在评估拍卖过程中,经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实地、询问当事人,发现抵押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时使用的是旧房产证,旧房拆除重建后未办理登记手续,新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均是以前的两倍有余,抵押面积难以确定和分割。此外,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房屋拍卖等处置手续,执行陷入僵局。
走访中,案件承办人发现涉案房屋位于宣威市商业街繁华地段,容易出租且租金较高,但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案件承办人没有机械办案,而是因案施策,积极寻求“损失最小化、权益最大化”的执行方案。
案件承办人通知各方当事人进行多轮协商,经过释法明理,各方当事人同意以租代拍,将房屋出租给有承租意愿的租户,收取的租金用于偿还欠款。经过案件承办人发布招租公告和选择最优租户,现已将涉案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租期5年,承租人已缴纳两年的租金50余万元。
以租代拍执行模式不仅将闲置多年的沉睡房产盘活,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还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
该院探索协调执行、府院联动、执行悬赏、前置化解、执行搜查等创新举措,推动执行工作从“单一强制执行”向“多元实质解纷”转型升级,优化了营商环境,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记者 甘仕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