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怀特殊群体,司法有回应

□ 周凌云 王元欣 整理
浙江省人大代表、龙游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 蓝雪敏
我在“沉浸式”观摩庭审、“近距离”参与解纷工作中观察到,未成年人、老年人及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在遭遇纠纷时,常面临需求交织、求助路径分散等现实困境。人民法院在涉老、涉未、涉残等领域已分别建立了多项有效机制,但在应对特殊家庭,或个体同时涉及多类需求时,现有服务模式容易产生协同不足、资源分散等问题。对此,我建议:整合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资源,设立统一服务窗口;建立健全特殊群体权益协同保障机制。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祝伟荣
您针对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协同不足提出的相关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司法工作中需要系统化推进的关键环节。对此,我们高度赞同,一定认真研究完善。
近年来,我们分别探索建立了适老型、未成年人关怀型、扶弱型三项诉讼服务机制,依托适老观察团、家庭教育指导站、无障碍帮扶团做细做实陪同诉讼、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回访、司法救助等工作,全流程回应特殊群体的需求。
您的建议为我们进一步贯通融合提供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依托诉讼服务中心,整合服务资源,探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分流、反馈特殊群体诉讼中的多元需求。主动联合民政、残联、教育、妇联、街道及社区,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司法保护从“分类施策”向“整体关怀”的系统性升级,织密响应及时、衔接顺畅、支撑有力的综合保障网络。(周凌云,王元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