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秦岭山区,24株野生兰花回归无恙
我是土生土长的商洛人,也是“益心为公”志愿者中的一员。两年前,偶然看到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发布的志愿者招募公告,我立刻报了名,希望能用自己的力量为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贡献一份微光。
成为志愿者后,我很关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也时常参与线索收集、法治宣传等志愿活动。今年3月,我跟随商州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秦岭深处的山林腹地,对24株被非法采挖后又“回家”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成活情况开展“回头看”。脚下是崎岖的山路,身旁是葱郁的林木,行走在这片熟悉的山林间,我期待看到野生兰花已经扎根故土。
检察官告诉我,村民张某受非法利益驱使,无视秦岭生态保护禁令,偷偷潜入山区非法采挖野生兰花24株,拿到市场售卖时被警方当场查获。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秉持生态修复优先的理念,第一时间邀请林业领域专家赶赴案发地实地勘察,并结合野生兰花的生长习性、原生环境等特点,与专家共同研讨针对性的生态修复方案。
针对张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侵害野生植物资源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还联合法院在案发地开庭审理,以身边案例警示周边群众。庭审中,检察官要求张某将采挖的野生兰花移栽回原生地进行专业管护,并在一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公益宣传6次。检察机关的诉求获得法院判决支持。之后,在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及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专业协助下,24株野生兰花被移栽回了原本生长的山林,回到它们赖以生存的原生环境。
这一次“回头看”,就是为了检验生态修复成效,确保24株野生兰花回归无恙。当我们到达野生兰花移栽区域时,眼前的景象让我欣慰又感动:经过半年的雨露滋养与精心管护,一簇簇野生兰花舒展着翠绿的叶片,在山林间肆意生长。
从受理刑案后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审查程序,邀请林业专家赶赴案发地实地勘察,到研讨科学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从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联合法院将法庭搬进山村案发地,警醒周边群众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全程跟进监督野生兰花移栽管护,再到半年后主动开展生态修复成效“回头看”,检察机关办案的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生态优先、修复为主的理念,用实打实的行动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群众”的良好效果。
秦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每一株野生植物都是生态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检察公益诉讼就像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为秦岭生态筑起了保护墙。未来,我愿意以志愿者的身份,传递生态保护理念,和各方一同守护秦岭绿意绵延。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郝雪 通讯员宋琼 陈凯强)(郝雪 陈凯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