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屏边开展巡察整改评估 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针对巡察反馈的‘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你单位仅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却未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
近日,屏边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巡察机构等部门组成4个检查评估组,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评估,通过实地核查、查阅台账、座谈访谈等方式,精准评估整改成效,以严格的检查评估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为避免巡察整改“走过场”“打折扣”,该县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检查评估纳入监督重点,构建“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监督、精准化评估”工作机制,切实拧紧整改“责任链”。
在检查评估前,检查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及阶段性报告,梳理出包含“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满意度情况”等5项内容的14项评估指标,确保检查评估靶向精准、有据可依。
为提升检查评估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室组地”联动模式,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乡镇纪委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发挥贴身监督优势,全程跟踪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度,及时纠治整改偏差。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引入群众评价机制,通过发放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表、走访群众代表等方式,收集群众对整改成效的意见、建议,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估重要依据,推动整改成果惠及群众。
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结果运用,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提醒;对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将检查评估结果纳入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挂钩,倒逼责任落实。
“巡察不是‘一阵风’,整改更要久久为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巡察整改检查评估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既查“老问题”是否反弹,也防“新问题”隐形变异,真正让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