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封上窗户 打开心窗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王丽 殷静雅 文/图
图①:法官现场勘查。
图②:法官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解。
图③:张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图④:双方握手言和。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孟集人民法庭与彭塔镇司法所联合化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封堵共用墙窗户引发的激烈纠纷,经调解后,原告主动承担封窗费用。
2017年,孙某建房用于经营饭店,邻居张某出让土地供其建造山墙,双方约定墙体共用。饭店需要采光通风,孙某便在墙上开了多个窗户。
2025年,张某翻建房屋需要利用该山墙,在封堵山墙上的窗户时,和孙某发生激烈冲突。张某到法庭起诉要求孙某封住当年所开的5个窗户,承担封窗材料、人工费、脚手架费用等合计10100元。
法官到现场勘查发现,孙某饭店的5扇窗户正对张某家后院及生活区域。开始调解时,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沟通。法官向孙某释明民法典相邻关系原则,指出这些窗户会影响张某家生活安宁与隐私。司法所工作人员则从邻里情谊入手与张某谈心。
双方心有所动后,法官在孙某经营的饭店大厅进行“圆桌调解”。“当初多亏老张让地,开窗没打招呼是我不对,我同意他封窗。” 孙某首先表明态度。张某闻言怨气消解,主动提出:“5个窗户由我来封,费用我承担。”
双方感谢法官打开了他们的“心窗”,随即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周瑞平,王丽,殷静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