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楚雄中院与攀枝花中院联合开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活动 一江碧水同守望 两岸司法共担当

金沙江是长江上游的核心干流,也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与水源涵养地,它流经楚雄、攀枝花两地,既滋养着沿岸百姓,更串联起两地的发展脉络。近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楚雄中院)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攀枝花中院)联合开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系列活动,以司法协同凝聚保护合力,用法治力量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楚雄州元谋县所处的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是流域生态保护的“关键战场”。近日,楚雄中院与攀枝花中院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活动在元谋县江边乡金沙湾拉开帷幕。活动参与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将2000余尾金沙江土著鱼种放入江中,通过“以鱼净水、以鱼养水”的生态效应优化水域群落结构,不仅为长江流域的生态平衡注入活力,更生动诠释了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践价值。现场同步开展了“清滩净水”志愿服务行动、“法润金沙”法治宣传活动和“守护金沙”联合签名活动,将司法惩戒的警示意义、生态修复的实践价值与普法宣传的教育作用深度融合,实现“联合一次聚合力、普法一片强认知、修复一域守碧水”的综合效果。
次日,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座谈会在楚雄中院召开。会上,楚雄中院与攀枝花中院分别通报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围绕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的具体路径、重点方向开展交流座谈。会议明确,两地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一江碧水”为协作之“根”、以审判职能为协作之“点”、以组织保障为协作之“力”,推动保护模式从“分治”转向“合治”,依法服务保障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川滇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座谈会现场举行了签约仪式,两地法院签订了《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两地法院在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领域的协作,正式从“初步探索”迈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