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南京:两级院上门听证促和解
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5年检察听证典型案例,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张某、汪某某刑事申诉检察听证案入选。日前,记者来到雨花台区检察院采访,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起涉案人员身份类型复杂、多重矛盾叠加的申诉案件办理背后的故事。
因与男友张某存在感情纠纷,2022年10月,徐某酒后带着儿子张某某(徐某与前夫所生)、侄子徐某某及徐某某的女友吴某某到张某家里,与张某及其母亲汪某某发生肢体冲突,张某随后报警。经鉴定,张某构成轻伤二级,汪某某构成轻伤一级。考虑到案件是由情感纠纷引发,涉及双方多名家庭成员及亲友,涉案人员身份、犯罪地位、作用差异较大,侦查机关将案件分批移送到雨花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我们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主犯徐某、徐某某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张某某和从犯吴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承办人、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薛燕告诉记者。
2024年1月,汪某某、张某母子二人以对殴打过程中的相关细节和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等为由,向南京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这个案子中双方对抗情绪明显,实质化解难度较大,南京市检察院决定由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同步包案,并成立专案组。”南京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陈兵告诉记者。专案组首先听取了申诉人的诉求,与申诉人建立信任,同时对涉案人员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走访,并联合社区干部、有威望的居民参与调解。
“经过两个多月的‘案外’工作,2024年3月,南京市两级检察院邀请社区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社区书记等作为听证员,到申诉人所在社区召开检察听证会。”雨花台区检察院检察官刘翔说。
听证会上,专案组以图表形式展示原案证据,图文并茂还原案发场景,充分阐明对不同涉案人员作出差异化处理的事实理由,得到听证员及在场群众的一致认可。在听证员和现场群众劝解下,涉案当事人及家属当众向两名申诉人道歉,申诉人汪某某、张某母子二人与涉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全部申诉。
“检察听证的过程不仅是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南京市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释法说理,更好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博物总馆副馆长宋燕对该案的依法办理表示认可。(马胜伟 彭亚哲 魏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