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款减肥咖啡减的可能不是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追求减肥瘦身的过程中,不要忽视产品的安全性,含有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会对健康造成不可逆的损伤甚至致命。近日,经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栗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法院依法判处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2024年6月,成女士在浏览短视频时,被一种减肥咖啡的减肥效果吸引,随即添加了账号所有人栗某的微信,并通过微信先后5次购买了该减肥咖啡。在使用3次后,成女士出现头疼、恶心、睡不着觉等症状,因怀疑减肥咖啡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成分,便自行找检测机构检测,发现该减肥咖啡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遂向广平县公安局报案。
同年8月14日,广平县公安局将成女士提供的减肥咖啡送检,经检测发现该减肥咖啡中含有食品中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虽有一定减肥功效,但可能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等副作用,严重时可致人死亡。早在2010年我国已明令禁止国内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8月25日,广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4年8月30日,栗某被传唤至广平县公安局。据栗某交代,2023年年初,其因为瘦身需要从网上购买了一款减肥咖啡,服用后感觉有效果。因其经营着一家美发店,部分顾客询问她如何减肥且表示也想使用这款产品减肥时,栗某便有了销售该款减肥咖啡增加收入的想法。
2023年至2024年,栗某通过微信从张某手中购进减肥咖啡,并从网上购买带有某品牌字样的塑料袋、包装盒,将购进的减肥咖啡添加奶粉、芝麻糊后分装进塑料袋内,再放入包装盒中重新包装,通过短视频、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对外宣传销售。至案发,栗某共销售16笔,金额合计10068元,非法获利5000元左右。2024年12月26日,广平县公安局以栗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至广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不知道这个减肥咖啡里边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而且我自己也在吃,因为有效果才好心推荐给别人的。”栗某辩称自己并不知情。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栗某通过网络从不明身份人员处购进减肥产品对外销售,无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所购进的产品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地址,且不能提供相关食品来源,可认定其主观明知。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栗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危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5年1月17日,广平县检察院以栗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作出如上判决。(来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