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合法竞拍的土地和房产,为啥不能过户?”
“拿到了土地和房产手续,我可以放心扩大经营了!”3月12日,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某民营诊所对一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回访时,诊所负责人尚某高兴地拿出一摞“红本”进行展示,并向检察官详细介绍诊所的经营状况。
2019年初,开诊所多年的尚某准备扩大经营。当年2月1日,他以585万余元竞得一处法拍土地和房产,虽然这一操作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并欠了亲戚朋友不少钱,但对自己医术充满信心的尚某,坚信扩大经营后定能有不错的收益。之后,尚某一边筹备新诊所的建设,一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与房产的过户手续。
然而,正紧锣密鼓筹建新诊所的尚某却被相关行政机关告知,暂时无法办理土地和房产的过户手续。“合法竞拍的土地和房产,为啥不能过户?”尚某立即向法院询问情况。2019年3月28日,法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尚某办理过户手续。
本以为有了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顺利办理过户手续了,可尚某又被告知,所竞拍的土地需变更性质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尚某只好缩减诊所的经营规模草草开业,想着等拿到过户手续后再继续扩大规模。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等就是5年。直到2024年2月,栾川县自然资源局也没有启动土地变更程序。
2024年3月1日,尚某来到栾川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此案后,栾川县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发现法院在查封案涉土地和房产前已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同意,评估及拍卖程序均合法,而自然资源部门迟迟未协助过户的原因是,部分案涉土地被调整规划,现已被公共道路占用,客观上无法实现产权过户。此外,案涉房产所在院内有两栋居民楼,如进行产权过户,可能会导致居民楼住户无法停车,进而引发矛盾纠纷。
为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024年3月25日,栾川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案涉房产相邻住户以及尚某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促成各方达成共识:由自然资源部门启动变更土地性质程序;尚某依照客观现状放弃被公共道路占用的部分土地的产权,并承诺在办妥过户手续后,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院内停车场供居民楼住户免费使用。听证会结束后,栾川县检察院向该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按照生效执行裁定书的内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栾川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听证会意见及检察建议内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经检察机关持续跟踪督促,由该县自然资源局主导,在县财政、国资等部门的配合下,案涉土地性质变更手续得到妥善办理。2024年12月8日,尚某终于办完了竞拍土地和房产的过户手续,持续近6年的行政争议也就此画上了句号。(刘立新 吴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