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矫对象患病陷入困境 南华多部门合力救助帮扶
“谢谢、谢谢,谢谢你们。”3个谢谢,道出南华县社区矫正对象雍某的心声。2020年,他因挪用资金罪被南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执行社区矫正,目前在南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执行刑罚,由南华县龙川司法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雍某和前妻离婚后到南华打工,重新组织了家庭,并育有2个孩子,目前正年幼。被判刑后,雍某因疾病身体每况愈下,不能外出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由其妻子一人承担。
为了生活,雍某的妻子带着2个孩子到外地打工,每月给雍某500元生活费,并负担其目前居住公租房的房租。其间,因妻子收入不稳定,雍某生活困难,龙川司法所对其进行了2次实物救助,并帮助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然而,因雍某的户口所在地为四川省某市,其无法在南华县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今年9月,雍某的妻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后主持双方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其妻再给雍某2个月生活费后就不再管雍某,雍某即将面临生活无着的困境。
了解情况后,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向南华县司法局汇报,县司法局领导召集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选派警察、龙川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研究雍某今后的管理教育和救助方案。
经研究,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配合龙川司法所做好雍某的思想引导和管理教育;社工组织加大走访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反映;给予雍某家庭3000元临时救助金,其中1000元转给雍某的孩子,解决他们的学习费用和生活问题,剩余2000元作为雍某的生活开支。
近日,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龙川司法所、选派警察、南华县民政局、社工组织人员一起到雍某居住地进行走访,告知其向孩子的转账情况,并对雍某进行思想疏导,鼓励其树立信心,在地方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雍某表示,会努力在政府帮助下解决自己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