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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好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检察职责浙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02:40:02  来源: 法治日报

原标题:担好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检察职责浙江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 本报记者 王春

3月25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在浙江省湖州市举行。会上,四地检察机关会签推动长三角区域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协作等意见,努力为检察机关服务国家战略实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长三角样本”。

长三角地区是民营经济起步最早、发展最快、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要求,完善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协作配合机制。浙江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最高检和浙江省委决策部署,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凝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合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担好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检察职责。

做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主力军。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浙江相继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促进形成依法平等保护的社会共识和企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态势。

为保障护企政策落地落实,浙江检察机关先后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意见》《全面推动“三支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系统性、针对性明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检察举措,部署推进优化创新创业法治环境、服务企业家法律需求等专项行动。同时,制定《高质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工作指引》,针对涉企案件的实体、程序、效果进一步细化办案要求,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在具体履职中做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浙江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在全省检察系统部署开展“法治安商护企”十大法律监督行动,推进涉民企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保障、清廉民企法治护航等专项监督,深入落实检察护企的一揽子检察举措,助力提振企业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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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深入实施“法护营商”专项行动,打造了“检企同行365平台”“企业合规服务中心”等标志性成果,与长三角九城市联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形成了“营商环境向阳开、政企同心向未来”的生动局面。

“浙江检察机关始终把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护企工作体系,担好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职责。”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你们的一臂之力,解了我们的后顾之忧。”近日,浙江欧诗漫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有关负责人再次致电感谢检察官多措并举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能力,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产业链。

浙江聚焦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急难愁盼,突出办案监督重点,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每一个涉企案件中。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牵头海关、市场监管等八家单位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中心,一体办案320件857人,涉案金额达1.8亿元,保护长三角及国内外知名品牌80余个。

浙江重点打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等严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依法起诉3709人。

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痛点,浙江强化推进专项监督。针对企业打击内部“蛀虫”的呼声,部署开展护民企“啄木鸟”专项行动,起诉民企内部贪腐犯罪1144人,入选浙江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十大创新工作案例。

浙江连续5年牵头开展“挂案”清理专项工作,清理案件900余件,推进涉企信用惩戒执行民事检察专项监督,为503家企业或企业家修复信用。

坚持改革赋能深化实践成效

浙江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企业合规在重大复杂案件、重点企业和刑事诉讼全流程中的适用,推动党委、政府开展行业性、预防性合规建设。

近日,由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督办的特大侵犯少儿读物著作权案宣判。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不仅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还通过诉前调解机制,促成侵权人真诚悔罪,赔偿权利人133万元。

这得益于浙江打出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组合拳”。

浙江检察机关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等制度,依法起诉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1960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47件,同比分别上升73.90%、54.73%。

2022年,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监督纠正62件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案件,打响了全省检察机关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之战。

在此基础上,浙江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依法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67件,推动刑事立案23人,推动撤销骗取的版权登记55件,有力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维权”。

推进增值化服务拓展新载体

浙江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浙江省委关于涉企增值化服务改革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多精准化、细致化的司法服务。

去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枫桥式检察室”建设为牵引,推动全省基层检察室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下沉一线的优势,强化涉企解纷、检企联络、送法入企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家门口”的法治增值服务。

全省丰富拓展线上线下一体协同的涉企检察服务载体,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检察机关深化营商环境检察e站、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企业家法治会客厅等平台建设,温州检察机关在中国(温州)数安港成立数据资源检察室,提升本地区检察服务的针对性。

浙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涉中小微企业办案影响评估、涉企信访问题年度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在行刑衔接、协同保护等方面强化履职,合力助企解决系统性、深层次问题。(王春)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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