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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转刑”案件一触即发 “四级联调”成功“灭火”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1:20:21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民转刑”案件一触即发 “四级联调”成功“灭火”

近日,一场由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命案风险悄然来袭,情况十分紧急。信息上报后,省、州、县普法强基第七工作队与万德镇普法强基工作队立即启动“四级联调”工作机制,成功化解纠纷,有效避免纠纷扩大升级和矛盾激化,防止了“民转刑”案件发生,化解了一场命案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迅速行动耐心劝导当事人

家住武定县万德镇的杞某(男)与吴某(女)2022年7月相识,双方于今年1月按照习俗在杞某家办了酒席后便共同居住生活,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吴某又与万德镇的普某交往过密,且吴某还做出一些影响杞某的行为,导致杞某情绪异常激动,不仅对吴某和普某怀恨在心,还扬言要报复两人。形势剑拔弩张,可能发生“民转刑”案件。

4月19日,万德派出所在工作中排查出这一纠纷后,随即告知司法所工作人员。当晚,省、州、县、镇普法强基工作队和村委会干部随即赶到杞某家详细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安抚杞某及其家人情绪,劝导其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待杞某情绪逐渐平稳后,工作队员又采取较为缓和的方式引导其说出纠纷的详细经过和诉求。

了解情况后,工作队员通过讲事实、摆道理,不断从情、理、法三方面对杞某及其家人进行劝说教育,在近5个小时的耐心劝导下,杞某的情绪终于稳定,并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回到司法所,工作队员连夜对这起纠纷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研判。考虑到纠纷涉及本土风俗、感情纠葛和人情往来等,若处置不当,会引发三方当事人长期对抗,也会增加辖区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工作队员经过认真梳理纠纷可能会引发的各类情形,针对不同情形,商讨制定了不同的化解方案,逐一确定调解思路,确保不发生恶性案件。

抓住纠纷化解“黄金时间”

4月20日,工作队员和村委会干部充分抓住纠纷化解的“黄金时间”,分别采取电话沟通和入户交流的方式,持续对杞某及其家人进行情绪疏导,密切关注其动向、思想状况和心理动态,并叮嘱吴某父母注意自身安全,遇突发情况及时报警。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分别多次联系吴某和普某,言明尽快化解这起纠纷的利害关系。镇、村、组三级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司法所、派出所、镇综治办和村委会24小时保持对接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纠纷化解处置工作。

4月21日,吴某和普某电话告知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愿意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并表示将于4月22日回到万德,调解员遂与杞某、吴某和普某约定于22日14时在司法所组织调解。但4月21日21时许,吴某突然电话告知派出所民警,自己近期不会回来万德,调解时间要往后延,随即电话便关机。

4月22日,工作人员不断联系吴某,但其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之后工作人员辗转联系上吴某的大哥吴某某,告知其若不尽快化解这起纠纷,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吴某某表示会积极配合工作。12时,杞某及其家人如约来到司法所准备参加调解,但吴某一直联系不上,司法所和综治办工作人员共同对杞某及家人做好说明和劝解工作。

4月23日16时,工作人员终于与吴某取得联系,在反复多次做工作后,吴某最终同意在第二天返回万德参加调解,双方约定于次日19时在司法所进行调解,工作人员随即将调解时间和地点告知杞某和普某。

因案施策消除命案隐患

纠纷由司法所、派出所和镇综治办工作人员组织调处,调解刚开始时,调解员首先向杞某、吴某及双方的亲属阐明:双方虽然按照习俗举办婚宴酒席并以夫妻名义有过短期的同居生活,但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能算同居关系,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杞某表示不愿意与吴某继续生活,并提出诉求,要求吴某返还彩礼、买衣服、买糖果、置办酒席等各项费用累计84000元。吴某也表示今后无法与杞某一起生活,但听到杞某的诉求时,吴某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考虑到纠纷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调解员因案施策,采取“背靠背”的方式逐一与杞某、吴某沟通交流。经过调解员一番释法明理,吴某表示愿意全额返还杞某给付的彩礼钱。

双方的诉求基本达成共识后,调解员又组织双方及亲属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沟通交流,耐心讲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

经过长达6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并就彩礼返还等内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也于4月24日将钱款交给司法所工作人员。25日,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共同对杞某和吴某进行回访,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这起婚恋纠纷得以圆满调处,及时消除了命案隐患,防止了辖区恶性案件发生。

本报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尹丽(记者)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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