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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特辑|孩子们心中的“法治”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12:02:45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

  原标题:“六一”特辑|孩子们心中的“法治”

  在青少年儿童心里

  “法治”是什么?

  儿童畅想中的“法治社会”是什么样的?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这些孩子

  他们的父母

  在司法行政战线上工作

  让我们一起来听听

  孩子们心中的“法治”

  是什么样的

  法治,为公平公正奠定了基础

 

武定县司法局秦海琳和女儿

 

  法治是什么?以前的我并不清楚。但是通过学校的学习、新闻的阅读、爸爸妈妈和老师的教导,法治的概念在我的头脑里逐渐清晰了起来。

  曾几何时,同学们的小矛盾都需要到老师那里“打官司”,老师会为我们判断对错,给我们以公正。也许,法律也是同样的存在吧。人多了,事多了,人就只能依靠法律带给自己公平公正。因此,法律也就成了我们判断是非的尺子,就如同老师的谆谆教诲一般。

  法治是依法治国,让所有的事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我们青少年生活在祖国富强的时代,物质生活是那么的丰富,诱惑自然也是很多。我们既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我们的权益,也需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样的法律来给出指导,画出不可为的红线。妈妈说很多犯罪分子都是从小偷小摸的“小坏事”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也许这些法律就是通过从一个个经验教训的总结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吧。通过学法,可以了解自己的权益,也可以知对错;通过学法,告诉自己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通过学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创造美好的法治社会而努力。

  我是一名少先队员,作为社会主义的先锋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是我的责任。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进步,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了。学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还有很多法律法规支撑着我们的生活。法治,为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奠定公平公正的基础。在探索法治内涵的过程中,我心中法治精神的种子似乎也开始发芽成长,逐渐变得清晰明亮起来。

  有了法,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

 

泸水市司法局张芮铭的女儿

泸水市司法局桑鹤芬的儿子

 

  妈妈:“你们知道这个字怎么念吗?”

  密舒航(儿子):“我知道,这个字念‘法’”。

  肖梓溪(女儿):“那什么是‘法’呀?”

  密舒航(儿子:“幼儿园老师说,中国是法治国家,因为有了‘法’,社会才会安定;有了‘法’,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有了‘法’,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妈妈:“那你们身边的‘法’是什么呢?”

  肖梓溪(女儿:“我知道我知道,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

  密舒航(儿子:“我也知道,玩游戏要排队讲秩序,去超市买东西要记得付钱,别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拿回家。”

  肖梓溪(女儿:“不能随意踩踏小草、采摘花朵,垃圾要分类扔进垃圾桶里。”

  密舒航(儿子:“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跟陌生人走,遇到困难要找警察叔叔。”

  妈妈:“那你们知道宪法吗?”

  密舒航(儿子:“我知道,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妈妈:“你们都很棒哟!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有你们上学,这既是你们的权利,也是你们的义务。”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落实宪法法律法规的法治责任,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需求的社会责任。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应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守法的好习惯,以小手拉大手,共同创建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时代

南涧县司法局王振慧和儿子

 

  我们生活在一个美好的时代,一个法治的时代。

  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好好学习,要遵纪守法。”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法律。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课的同时,也讲了很多法律法规。我从父母、老师和新闻里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自己的法律,那就混乱了,冲突就会不断爆发。这个时候我明白了,我心中的法治,就是构建没有冲突、和谐有序的社会。

  我的妈妈是一名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她告诉我,只有法治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与我们日常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用以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白在学习与生活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评价我们的行为是否正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法律为我们提供保护;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与制裁。我的妈妈说,她和同事们所做的就是这样的工作。她的工作很辛苦,经常加班,但是她说,她们的工作是帮助不懂法律的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帮助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帮助已经犯了错误但是知错能改的人重新回归社会。

  作为青少年儿童,我们要严格约束自己,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法治社会建设人人有责。

  我在耳濡目染的“法治”环境中成长

弥渡县司法局李荣朝和女儿

  我是大理州弥渡县弥城二小学生,我叫李晓薇,今年10岁。

  从我有记忆以来,就与“法治”两字有缘,我的爸爸在司法行政部门从事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我在耳濡目染的“法治”环境中成长。我对“法治”的理解是:做人做事要有一双法眼,用法眼来看天下,也可以说成法律法规范围内的事,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去做,而法律法规外的事,绝不能有侥幸心理去做。若我们大家内心都有这样的尺子,社会是不是就成了法治社会?

  我心中的法治社会,是我们全国公民人人懂法、人人守法,任何人手中都没有特权,用一把尺子量到底,遇到任何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事,都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要如何纠正。有一次国庆节,爸爸、妈妈带我到野生动物园去玩。因为是国庆节放假,车辆人员拥堵,有两个青年人驾驶摩托车违反交通秩序,并与警察叔叔发生了冲突,把警察叔叔的警帽都打掉了,警察叔叔脸上沾满了鲜血。我认为,这是公民守法意识淡薄造成的。有很多事情需要我们青少年去做,去唤醒更多的人。

  各位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请您们放心!我们青少年一定会依照“道德是最高法律、法律是最低道德”的标准,来接稳你们交给的“接力棒”,把我国建成全面法治社会。

  法律引领我成长

 

景洪市司法局余柏蓉和儿子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我的妈妈是一位司法行政工作者,家里的“大管家”,用温柔的肩膀守护全家温暖的港湾。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有意识地教我知法懂法,教导我要有规则意识、法治观念,让我从小敬畏法律,知道行为底线在哪里。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阳台上玩耍,把手里的玩具往楼下丢,妈妈看到后大声呵斥我不能高空抛物,之后妈妈就给我上了人生第一堂法治课,给我讲了高空抛物的危害,就算是一颗鸡蛋,在很高的地方丢下去也会对人造成一定的伤害。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高空抛物了。

  现在,我已经四年级了,我进一步了解了法律,知道了各种诈骗、抢劫手段,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还懂得劝解别人要遵守法律。

  记得有一次,我妹妹来我家,她趁我不注意玩起了打火机,我看见了,连忙劝阻妹妹,小孩子是不能玩火的,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发生火灾,还为妹妹介绍了几起火灾事故。妹妹听了,意识到玩火的危害,乖乖地放下了打火机。

  法律引领我成长,我从一个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渐渐成长为一名学法、守法的小公民。违反法律是不对的,违反法律的惩罚也很严重,“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小学生应该从小学习法律知识,让法律引领我们成长!

  法律是有温度的

普洱市司法局刘畅和女儿

  我叫罗拉,马上满8岁了,是一名小学二年级的学生。

  妈妈工作的单位叫司法局,以前,我并不知道这个单位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妈妈的工作内容是什么。直到去年的4月15日,我站在操场上,参加全校安全教育大会,看到妈妈站在台上为全校师生上安全教育法治课,我才知道,以前她一直讲的“宣传法律知识”是这样一项工作。妈妈说,她的工作是“播种”法律种子。

  妈妈像我的朋友,和同学口中的妈妈们比起来,我觉得我的妈妈是真的好。辅导作业她不凶,错了她说改正就好,下次不错就行了。不过总是会加上一句后缀:“如果是违法犯罪那就不一样了,是要负责任的,知道吗?”

  我很奇怪,她对几个问题特别执着,经常冷不丁就会问我:“你们班上有没有同学会欺负人?比如起侮辱人的绰号或打人的?”“你们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有没有真的在上?有其他老师占用的情况吗?”“你们同学间平时是怎么开玩笑的?”“学校有没有和你们普及过踩踏事故、校园欺凌、毒品危害等内容。”

  有候我也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街边的普法宣传栏那么感兴趣。记得有一次,我看到路中间隔栏挂着的漫画,就顺口读了出来:“扫黑除恶的十大类型。”好家伙,我一开个头,“普法妈妈”马上上线,“扫黑除恶!这是我们国家正在开展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连在街上等人的功夫,看到旁边的宣传栏,她也不放过,总是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们一起读一读,既练了普通话,还学习了法律知识,一举两得。”

  虽然我确实听得不太懂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治,但我知道它是像纪律和规矩一样的东西,就像红绿灯一样,没有红绿灯,整个城市就会乱了。所以说法律不是冰冷的,是保护我们不受伤害的、有温度的东西。

  虽然,有的时候“播种”法律种子的妈妈话多了点,但我是真的很喜欢她呀!

  “法”离我们并不遥远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杨艳玲的女儿
 
 

  我叫恩恩,今年5岁半了。我的爸爸是一名警察,妈妈在司法所工作。从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总是跟我说:“恩恩,不能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过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不能打别的小朋友,要互相谦让;买了东西要给钱;弄坏别人的玩具要赔偿……但是,其实我并不明白什么是“法”。

  直到有一天,我心里那颗“法”的种子慢慢发芽了。

  那天,妈妈早早把我送到了幼儿园。幼儿园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我最喜欢的要数那把“魔尺”了。它就像孙悟空会七十二变那般,可以变化成不同的形状,一会儿是大象,一会儿是小车,我不停的摆弄着,一刻都不想把它放下。很快,到了幼儿园放学的时间,我真的很想再玩一会儿“魔尺”,我要把它变成一把手枪,像爸爸一样,当个小警察。于是我悄悄地把“魔尺”放在口袋里带回了家,想着第二天早上来幼儿园时再把它带回来。晚上,妈妈下班回家后发现了“魔尺”,一脸严肃地问我“魔尺”的来历。我被妈妈的样子吓坏了,一五一十地说出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告诉我,没有征得老师的同意就把玩具带回家是做坏事,是偷。我哭着问妈妈:“妈妈,我是不是犯法了?以后就不可以当警察了?”妈妈告诉我,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后来,妈妈让我主动给老师打电话承认了错误,并带我到玩具店买了一把属于自己的“魔尺”。第二天,我把幼儿园的“魔尺”放回了原来的位置。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法”并不遥远,它就是妈妈经常说的“规矩”。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都是违法的。我真的希望,每个人心里都能种下一颗“法”的种子,这样,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就可以交很多的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我想,等到“法治”的种子发芽,空气里到处飘散着“法”的香气,那样的社会一定很美吧!  

  文稿来源丨大理州司法局、景洪市司法局、普洱市司法局、楚雄州司法局、玉溪市司法局、泸水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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