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案点击】委员周常春、委员朱燕等联名提案:提高法院书记员待遇,打通晋升渠道
作为司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书记员在法院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内容。但由于薪资待遇等多重问题,很多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稳定性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的深入推进。今年两会,省政协委员周常春、朱燕等多人联名提案建议,建立合理的薪酬保障机制,完善法院书记员岗位晋升制度,促进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提案建议,推行书记员分级管理制度建设,明确不同等级书记员薪酬待遇,以提高书记员工作的动力。此外,提高书记员的基本薪酬,不论派遣制还是直接和法院签订合约的书记员都实行统一管理薪酬,提高最低工资薪金标准,合约期满后,也可给予额外的约满酬金。对于约满续签的书记员可以参加等级考核,提高岗位等级,以获得更高福利待遇和薪资水平。这样既能保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又可以提高约满后书记员的续签率,保证司法工作的稳定性和顺利运行。
书记员的晋升通道该如何打通?怎样才能充分调动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提案也给出了办法。
“要完善书记员岗位晋升制度,针对工作年限、工作成果、法官评语、年度考核等指标制定一套全面统一的等级考核标准。”比如,可以将现有的书记员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每一级又分为三个等次,只有两年内均通过基层的书记员统一考试,书记员才可以晋升一个等次。在同一等级中的书记员工作5年以上且三次考核合格,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后,凭结业证书才可以晋升上一等级的书记员,原则上高级书记员占书记员岗位比重不能超过25%。这样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的环境、良性的竞争氛围、优胜劣汰的活跃局面,也能够促进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记者 谢盛梅 杨阳洋(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