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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当事人在“家门口”起诉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9日 12:30:23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让当事人在“家门口”起诉

近日,王某来到楚雄市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的材料。但由于李某户籍地和常住地都在四川,王某之前做工的工地又在双柏县,按照法律规定,楚雄市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立案工作人员告知王某可到双柏县人民法院起诉或通过跨域立案办理立案手续。王某选择了跨域立案。

在征得王某同意后,该院跨域立案专员在移动端进行操作,将相关材料拍照,并传送给双柏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该案符合立案条件。

收到回复后,楚雄市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又帮助王某将立案纸质材料邮寄到双柏县人民法院,这就意味着王某只需在开庭时去双柏县人民法院就可以了,省去了他立案、缴费的多次往返。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楚雄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设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配备相应设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到就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由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进行材料审核。审查材料后,由专员应用“云南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模块,提供立案材料上传、立案结果反馈等服务,实现了跨域立案全国覆盖。

2021年,楚雄市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已向外地法院传送案件279件,涉及北京、上海、河北、广东、四川等多个省市,作为管辖法院接收案件38件,进一步拓展了跨域诉讼服务功能,大大缓解了群众异地诉讼的奔波之苦。(闵以荣)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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