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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公安:对这样的发财方法说“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6:52:23  来源: 云南网-麒麟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老乡情”“同学情”当心是陷阱,这6人被麒麟警方抓获归案

  租借银行卡月入过千?买卖手机卡轻松赚钱?如果你的亲友规劝你如此生财请立即对他说“不!”因为也许一不小心你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2021年4月的一天,冯某伟联系许久没有来往的老表毛某,神秘地告诉他:“有个发财的方法,来钱非常快。”正缺钱的毛某来了兴趣,但是一听他的介绍犯了难:冯某伟要自己用身份证办银行卡、电话卡,“借”给“他们”用,每套卡3000元,如果能介绍其他人,每张卡有3000元回报,可赚取“中介费”。

  一听这话,毛某就觉得有些不正常,问他要做什么,老表说“有问题我负责!”冯某伟继续给他洗脑,“卖了卡后隔半个月再到银行注销,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毛某表面拒绝着,但老表的话使他犹豫了。

  5月底,冯某伟带着老乡顾某找到毛某,他拉着又是昭通老乡又是同学的冯某飞一起来接待应酬,吃饭的时候,冯某伟又旧话重提并一再保证不会出事。

  看着轻而易举就可以赚钱的机会,两人都答应办卡。第二天,在冯某伟、顾某的带领下,他们办了一张银行卡、一张电话卡。一周后,毛某和冯某飞收到了报酬3000元。

  拿到钱的那天,顾某告诉他们,如果介绍别人办卡,可从里面抽1000元中介费。于是,冯某飞找到同样缺钱的黎某、邹某,一番劝说,让黎某和邹某在明知可能是不正当的事情的情况下,办了两套卡(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电话卡为一套)。办案民警据线索很快找到了冯某飞,买卖银行卡的行为涉嫌犯罪,涉案的冯某飞、毛某、顾某、黎某、邹某、冯某伟相继落网。经审讯,冯某飞、毛某、顾某、黎某、邹某、冯某伟对买卖“两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贩卖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等均属违法行为。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账号以及对公账户等,不要随意转让倒卖租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

责任编辑:张轩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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