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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反食品浪费法》通过 最高罚10万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10:32:05  来源: 云南网

  导语: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4月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一起来关注。

  反食品浪费法的立法进程去年以来就备受关注,2020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今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将制止食品浪费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律师杨晶表示,《反食品浪费法》首先是明确了何为食品,对食品的范围进行确定;其次,对各个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职能划分也作出了明确分类。

  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罚一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律师介绍,这些条款在反食品浪费法中都进行了明确。

  律师认为,制定反食品浪费法,能够从规范层面引导全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抑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在全社会推广促进节约资源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进而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素养,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用法律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厉行节约深入人心

  距离反食品浪费法施行已经过去十多天,我们的记者也走访了昆明多家餐厅,不论是食客,还是餐厅从业者都表示坚决遵守,厉行节约从自身做起。

  午餐前后时间段,记者先后走访了西城时代等多个商圈的餐厅,因为并非周末,加上是中午,前来餐厅就餐的食客并不算多,记者观察发现,大家点菜相对都比较“克制”。

  食客们表示,“我们都是按照自己的计划来点餐,能吃多少点多少就行了,不浪费。”

  餐厅店员表示,为了保证从源头上不浪费食品,他们每天所进购的食材都是经过计算的。针对顾客点餐,店员也会根据顾客人数,给出适当的建议。工作人员说,对于点的多的顾客,也会对他们进行劝导,“对于你们来说,量比较大,是否需要帮你们减掉一些菜品或者是之类的……”当然就是有些食材没有做出来的,可以帮顾客退掉,做出来的就是帮他打包回去也是一样的。“我们这边食材就是在家里面,微波炉加热一下就可以食用了,这种也没必要造成大的浪费,顾客这边吃的也满意。”该工作人员表示。

  餐厅负责人介绍,不仅督促顾客厉行节约,店员吃饭也有明确的“光盘”目标。“我们员工用餐都是分餐制,吃多少打多少,多次取餐,不能一次性打多了,然后吃不完造成浪费。这方面也跟店里面的小伙伴强调,让他们做到光盘行动,从我们做起。”负责人说。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反食品浪费法施行,正式将制止食品浪费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其中规定: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等行为,最高罚款1万元;食品生产经营者浪费,最高罚款5万元;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款10万元。

  对此,餐厅店员介绍,食客到店就餐可以有个监督的环节,浪费现象极为少见,相比起来,对外卖点餐的监督就有点困难,在此,店员也给广大外卖顾客一些实用的建议:网上点餐不要盲目凑单满减,因为凑单看似优惠,如果最后吃不完,那就是“货真价实”的浪费了,不仅顾客多花钱,餐厅的形象也可能会受损,更会给孩子树立不好的榜样。

  云南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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