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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警方查处2起招摇撞骗案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10:30:00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腾冲警方查处2起招摇撞骗案

近日,腾冲警方快速查处2起招摇撞骗案件,行政拘留2人。

假和尚真骗子

4月27日,界头派出所接到中坪村的小严报警:有人冒充和尚骗钱,现在已经被村民抓住了,请你们赶快来处理。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经了解,孙某从腾越街道乘车来到中坪村,穿着僧人的衣服挨家挨户上门“化缘”。

11时许,孙某来到宇女士家中,自称是观音寺的“大和尚”,对其说了一堆佛祖保佑之类的话,给了两张平安符,并以修缮寺院为由,向宇女士索要了50元功德钱,孙某走后,宇女士发现两张平安符不见了。

几分钟后,邻居小严回家听了宇女士的讲述,意识到其被骗了,二人便骑着摩托车前去追赶,在汤家岭附近将其截获。随后,民警在孙某随身携带的布包中查到公德本、皈依证及现金216.5元,其中173元为诈骗所得。

据孙某交代,其居住在腾冲市区,平日里假扮成寺院和尚走村串乡行骗。目前,孙某已被行政拘留。

当“李鬼”遇上“李逵”

4月28日,西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有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查,刘某为了便于开展POS机推销业务,从网上非法购买了银行假工作牌,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当日,刘某将工作牌挂在胸前,在腾越街道大商汇一店铺内向他人兜售POS机时,正好被在店内消费的该银行工作人员当场识破,随即报警。

目前,刘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劳海山(张恒 通讯员 劳海山)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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