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法治频道 >> 法律服务 >> 正文
以案释法:“二三房东”起纠纷 商户却遭殃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6:10:30  来源: 云南网

  导语: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

  近日,环城南路668号商城的部分商户遇到了一些糟心事,原本租了商铺想好好经营,但这两天商铺却被砸了,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记者来到环城南路668号商城一楼看到,部分商铺墙面已经被砸出一个洞,砖块散落一地,杂乱不堪,大部分商铺已经没办法正常经营。这些商户说,除了商铺装修被拆除以外,他们以前经营的私人物品也被搬空,损失不小。商户说,这些商铺是他们向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的,但花儿胡同餐饮管理公司实际上只是商铺的“三房东”,这些商铺是他们从“二房东”昆明雄控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那里转租来的。而拆除商铺装修的,正是昆明雄控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

  原来,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昆明雄控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过诉讼后,法院判决雄控公司收回商铺使用权。商户们表示,他们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就是,既然二房东和三房东通过法院判决以后,应该把他们这些商户进行妥善的安置,而不是采用直接拆除的方式。

  在现场,昆明雄控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出面解释说,判决生效后,他们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2021年2月1号,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每个商铺前张贴过公告,责令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房屋居住人在2月15日之前自行迁出,移交法院,到期仍不履行的,法院将强制执行。由于部分商户迟迟不搬离,昆明雄控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方面便自行拆除商户装修并搬离商户物品。工作人员称,涉及到的租金和装修费用等问题,商户们应该与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协商解决,而不是强行占用他们的场地储存东西。该工作人员建议商户们先拍现场视频,然后他们依法进行拆除,如果商户们走司法程序,法院如果判决公司败诉,那他们会依法进行赔偿。

  而在采访过程中,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始终没有露面,最终,商户报了警,同时表示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释法

  这样的纠纷在法律上该如何界定呢?租户该如何维权?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的李相周律师表示,本案属于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中昆明雄控电动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承租人,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商户为次承租人;1、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次承租人应当按照法院的公告限期搬离,否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2、承租人应当耐心等待法院强制执行,且可以要求未按法院公告限期搬走的次承租人承担占用租赁物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但不应当将次承租人的物品擅自搬离,如已搬离的,则应对相关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相关物品损毁灭失的,次承租人有权按照民法典物权编及侵权编的有关规定向承租人主张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3、至于次承租人商户因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导致的损失,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应该根据其与次承租人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昆明花儿胡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张。

  云南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刘畅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