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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货不对板”?网络购珠宝疑遭套路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6:24:07  来源: 云南网

  导语:

  云南普法,举案说法,欢迎收看由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制作播出的《以案释法》。

  不久前,一些购买翡翠玉石的消费者,从全国其他省份聚集到了昆明,他们都是在网上购买了玉石珠宝发货地标注为云南的珠宝首饰,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和视频不太像,疑似被套路。

  陈女士来自浙江,先前想要通过淘宝购买翡翠,找到一家店铺,店铺注册地址显示在云南,客服让陈女士加微信购买翡翠有优惠,陈女士便加了客服微信。通过微信,商家发来的商品图片很吸引人。商家表示,她选择这款是冰种的,一听说是冰种,陈女士便花了五万多块钱,购买了定制手镯。可收到货物后,陈女士发现和卖家发的图片不一致,便将手镯送去做了鉴定。经国家检测中心鉴定,这个手镯透明度只有T3,达不到国家翡翠分级标准的冰地(冰种),也就是T2。

  易女士来自四川成都,在去年网上刷到一家店铺地址显示为云南的珠宝店铺,客服同样让易女士加微信有优惠,易女士添加客服微信后,一共花了十多万购买翡翠。收到货物后,易女士发现,手镯实物和商家发的图片颜色差异过大。易女士多次通过微信找商家,可都无济于事,后来向淘宝客服投诉,客服通过冻结商家开店保证金,退还了部分款项,但还差数万块钱没法要回。而来自河北的尹先生,从网上购买了显示商铺地址位于云南的40多万的原石,也发生了“货不对板”的情况。

  就这样,全国各地大约有100多名消费者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大家建了一个群,收集整理资料,选派几名消费者代表来到云南维权。这些消费者中,有的已经维权一年,有的才刚加入这个维权行列,而这些售卖翡翠的淘宝店铺,有的已经被举报关停,有的还在继续营业,而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记者通过淘宝搜索,发现淘宝上不少玉石翡翠店铺发货地显示为云南,部分商铺主页面也明显标注着微信号码的引流信息,而易女士等人遇到的情况,该如何解决呢?

  律师释法

  在以前的报道中,购买珠宝疑遭套路的新闻并不少见,消费者的维权困难在哪里?通过网络购买玉石珠宝又该注意什么?对此,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琳律师表示,在网络购物中,双方形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民法典》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否则买受人可以依法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微信购物比网络平台购物维权更为艰难。首先,需要确定卖方真实身份信息,另外,由于微信中部分卖家没有营业执照,商品交易行为可能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因此微信购物并不一定能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淘宝等网络平台监管相对比微信更加严格,但仍需注意,在网络购物时应当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在微信购物中更应当核实对方身份信息、明确交易细节,在权益受损时可通过网络平台投诉或微信举报、12315维权、诉讼解除合同、赔偿损失、若存在诈骗情形时及时报警处理。

  云南网整理综合

责任编辑: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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