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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司法保障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4日 09:35:46  来源: 云南法制报

  原标题:【法眼看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楚雄州:司法保障绿色发展

  “十三五”期间,楚雄州把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水平得到健全和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建立联合打击机制

  楚雄州检察机关构建和完善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统一的检察机制,整合“四大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的衔接,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科学化系统性修复,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司法协作,构建起了互促共赢、协同保护新格局。

  为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9月,南华县、永仁县人民检察院相继在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县管护分局和永仁县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挂牌成立巡回检察室,与县林草、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协作,形成保护优质生态环境和珍贵自然资源的合力,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双柏县公安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段负责”原则,在楚雄州率先推行“河湖警长制”,积极联合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打击机制,实现全县江河、湖泊等各类水域实施“河湖警长制”管理全覆盖,对报警、举报、排查以及涉水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水违法犯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核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加大对重点地段、重要通道监管和巡查力度,实行最严格的防控管控,通过网格化巡查、日常巡查,提前介入、事先参与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将可能涉水的违法犯罪扼杀在摇篮之中。

  开展损坏修复保护

  全州检察机关以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紧盯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领域,主动联合当地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机关,开展巡山调研排查活动,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违法行为人对损毁的林地植被进行原地补植或异地补种,使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在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保证被破坏的森林得到有效恢复。

  2020年,州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公益诉讼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回头看”,对已发出的检察建议开展跟踪监督,与行政机关一起推动公益诉讼向纵深挺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

  在南华县天子庙坡国有林场某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异地补植补种点,因为先种的树苗没成活,后来又进行补种,现补种树苗长势良好。人大代表李开祥感慨地说:“检察机关的这项工作做得很扎实,解决了以前盗伐林木刑事案件一判了之、植被得不到有效恢复的难题。”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全州检察机关共立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9件,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8份。

  全州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工作,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300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900余亩。

  严打涉林涉野违法犯罪

  楚雄州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投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行动中,全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为重点,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3月25日,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过法庭审理,当庭宣判。7月3日,大姚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并当庭宣判,3男子因涉野生动物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述案例,只是全州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一个缩影。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楚雄两级检察机关依托刑事检察职能,提前介入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6件28人,通过办理涉野生动物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涉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5万余元。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严打涉林涉野违法犯罪。

  2020年,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双严二号”“青山守护”等专项行动为主线,加大对全县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共查办各类涉林案件399件。近两年来共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17起。

  2020年8月至11月间,武定县公安局运用警用无人机在金沙江干流武定段开展了多批次、多架次、多样式的执法整治工作,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2021年1月26日,武定县东坡乡禁渔办、东坡派出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与7名巡河员对辖区金沙江支流勐果河勐果村段及白马口段开展了联合执法巡河,共树禁渔新风,共促长江和谐。(闵以荣)

责任编辑:董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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