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会治理中须全面贯彻法治思想
□ 虎有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部署,要求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社会治理必须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在社会治理中贯彻法治思想,要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才能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社会治理新格局。
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是执法主体,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全面贯彻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谋划,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而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法治思想的首要一环,是贯彻法治思想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
培养一支懂法的干部队伍。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社会各行业的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由于社会治理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若没有懂法的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干部队伍,社会治理将不彻底不完善,法治队伍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
完善社会治理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法规体系。社会治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国防等各方面,也涉及社会各阶层各部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而完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的博弈,我国社会治理中的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化,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许多以经济问题等为背景的社会事件也时有发生。立法机关应当改善立法措施,以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提高法律法规的规范性,从而提高法律法规更加规范和准确适用。
提升社会治理执法水平。社会治理水平高不高,就看执法中是否贯彻法治思想,只有健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升社会治理执法水平,社会各界要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才能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探索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动执法水平的提升,推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执法工作中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执法职权分解、办事流程、执法程序公开工作。
普法中树立法律权威。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社会治理离不开普法。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社会治理提供舆论宣传。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要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社会治理打牢思想基础。守法层面加快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和法律思维的形成,营造宪法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优化法律服务。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树立法律权威。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过程,是加快社会公众的法治信仰和法律思维的形成,也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的过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加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者,治之端也”,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健全社会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也只有依法治理社会,才能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
(作者系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虎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