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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新平县让民法典宣传活起来实起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7日 20:00:05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

原标题:【民法典宣传】新平县让民法典宣传活起来实起来

为进一步让领导干部群众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新平县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的事例和生动的语言,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抓住“关键少数”

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

新平县始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民法典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选题计划,力求形成“头雁效应”,自上而下形成深厚的学习氛围。邀请了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临宏作民法典专题讲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级领导、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人、司法所所长,部分企业与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集中聆听了讲座,截至2020年8月28日,全县58个党委(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讲座等形式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扩大宣传

推动民法典进社区进乡村

一是拓宽途径,扩大宣传广度。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室、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村村响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固定型”阵地,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网络型”阵地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

二是多方联动,确保宣传热度。将民法典宣传列入《新平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党课+法治课”为抓手,以村(社区)每季度上党课为契机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新风尚。上下联动,掀起全县宣传热潮。执法、司法部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日常工作中开展释法说理,将宣传融入服务、管理全过程。

三是发挥优势,增强宣传深度。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结合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人民调解员充当义务普法员,进村入户与老百姓拉家常聊生活,在此过程中普及民法典中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遗产继承、老人赡养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延伸民法典宣传触角,实现民法典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新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印制7.5万份民法典宣传日历发到各村(社区)每家每户,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

抓好普治结合

形成民法典宣传常态化

一是全面部署民法典学习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意义和内容。

二是组建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分领域、分层次、举办民法典讲座。组织县委党校5名教师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举办民法典宣讲活动。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县直各单位、特别是承担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能部门,结合新平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释法说理,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宣传载体,把对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全国科普宣传日等,分别到街头巷尾、公共场所、居民区、超市和农贸市场门口等人流量大、人员集中的地方,以悬挂横幅、播放音频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的方式进行宣传。截至目前,举办宣传活动4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6万余份,宣传袋9600余个,悬挂横幅5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次。

新媒体做载体

线上线下齐动员

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有关民法典的内容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表率,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二是采取“互联网+培训”的模式开展学习。转发《关于组织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民法典公开课,学习民法典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共有16719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三是积极参与“云南省民法典学习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民法典学习线上答题活动,对参与答题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监督,每周学习人数通过统计表进行实时跟进,截至目前,全县参与线上答题活动人数累计达56256人次。

开展重点群体学习教育

积极广泛宣传

一是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职能,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民法典知识讲座。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书画比赛、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行动,让青少年成为民法典的“宣教者”。截至目前,全县教育系统共有师生31400人参与民法典学习宣传。

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企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让企业职工掌握民法典知识,用好民法典,各企业法律顾问结合与企业及企业员工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内容进行解读。

文稿来源丨新平县司法局  田鹏飞

审核丨安浩莹 马惠清

本文编辑丨谢盛梅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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