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业擅自改绿地为停车场收费 律师:未经批准改变小区规划停车收费违法违规
前不久,在昆明海伦国际十号地块业主以小区停车场占用公共绿地、资质过期为由,叫停了停车场的收费。小区业主说,停车场这块区域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物业公司在业主没同意的情况下,把绿化带改建成停车场,占用小区的公共用地,收取居民的停车费,实在不合理。
事件 经营备案过期 停车场被举报
记者来到被业主投诉的停车场,收费岗亭里原本有3名男子,但一见到记者,他们便关门离开了。虽然收费人员走了,但停车场依然可以自助交费停车。当有车辆进出时,就有小区业主大声提醒:“不用交费了,你们以后都不用交费了,他们收费不合法。”
“这些停车位原来在我们小区的规划图里是绿化带,物业没有经过业主的同意,私自把这里改成了停车位,把这些停车位租给了这家公司。”小区业主龚女士说。
业主们提供了一份昆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公示,在规划图中,目前停车场的位置显示的全是绿色,应该是原规划中的绿化带。被改建成停车场后,昆明博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始收取进出小区车辆的停车费。这里的停车费每天封顶为20元,小型车包月为300元。
小区业主还提供了一张刚被撕下来、原本贴在收费岗亭上的“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上面显示,备案期间,昆明博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海伦国际十号地块的停车场。证件有效期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6日。
业主对小区停车场的用地和资质提出了质疑,想弄清到底是什么人允许昆明博俊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进驻小区收费。
调查 停车场目前不具备收费资格
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后,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这个停车场目前不具备收费资格,已经勒令其停止收费。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该公司的经营资质两年前就已经到期,运政部门要求他们不能再继续收费,让他们把道闸杆拆掉,可是执法人员才走了1个多小时,他们又继续收费了。
由于收费岗亭大门紧闭,收费人员早已离开现场,记者和小区业主又来到物业公司,当记者表明来意,要采访物业负责人时,工作人员却表示他没有联系方式。寻找物业无果,记者杀了个回马枪,又返回停车场收费岗亭,刚才见到记者就躲开的3名男子竟然又出现了。
记者观察发现,停车场的道闸杆没有抬起,仍处于收费状态,被提醒的业主没有交费,而没被提醒到的业主依旧正常交费。记者联系了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对方确定,这个停车场目前不具备收费资格。
“他们以前在我们这里办理过备案,但是备案已经过期,我们已经去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10月底就下发了整改通知,停车场目前肯定不能继续收费了。如果继续违规收费,业主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分局。收到市民举报,他们会进行处罚。
为搞清这块地是否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业主们表示将向住建规划部门继续申请查看规划图纸,继续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释法 占用小区绿地违反物权法
公共绿地属全体业主所有,难道物业不知情?那么,对于权益受侵害,业主又该如何维权?国浩(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川云表示,小区绿化带是经过规划部门行政审批公示的规划图确认的,物业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并改变小区规划为绿化带用途的地方,建停车场并收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据此,小区公共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将小区绿地改建成停车位,属于物权法七十六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除此之外,物业公司还需要取得规划城建部门批准,否则就是违法违规,依法要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占用绿化带收费停车的行为,业主可以向当地城建管理、行政执法、公路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返还违规收取的停车费。律师表示,法律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本报记者 李艳(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