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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将给执法司法带来哪些变化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共话民法典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1日 11:00:00  来源: 法制日报

原标题:民法典将给执法司法带来哪些变化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共话民法典贯彻实施

制图/李晓军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先河,还通篇吸纳了新时期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富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智慧结晶和制度创新成果,对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带来极其深远的影响。

为深入贯彻和落实好党中央、全国人大和江苏省委关于推动民法典实施的要求部署,7月10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多部门负责人和立法咨询专家作了发言,共同为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献计献策。

适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民法典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专门为这次座谈会作出批示,强调要以高度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同时要加快完善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制度规范,做好立改废工作,推动地方立法与民法典有效衔接,并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民商事司法工作,强化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其颁布施行的意义极其深远。“由于民法典很多规定同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的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说,民法典对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其中,通过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单行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地编订纂修,以法典化方式消除单行民事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的疏漏、重复和冲突。同时,也给地方立法工作带来了新考验。

“要全面、准确掌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实质内涵,切实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李小敏说,由于民法典生效施行时,将同时废止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9部民事单行法律,对以上述法律作为上位法依据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江苏省经纪人条例》等相关法规,要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对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相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为民法典在江苏的实施扫除障碍。

李小敏还要求适时出台一批促进民法典实施的政策措施,把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放到服务国家战略与推动江苏发展中去谋划和推动。

司法机关面临推动贯彻落实新考验

要推动民法典引领立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沁入守法,全面、立体推动民法典贯彻落实,将面临着史无前例的繁重任务。

民法典对直接使用、运用的政法机关和法律专业人士来说关联巨大。“民法典既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依法行政的度量标准,划定了公权力的行使边界。”江苏省副省长刘旸发言中认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活动,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尤其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妥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既惩治刑事犯罪,又保障民事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特别是要防止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在发言中认为,对检察机关而言不仅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法理”,深刻领悟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深刻领悟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的基本要求。

“不能动不动就认定侵权,动不动就认定合同无效,或者动不动就纳入刑法打击。要推动交易流转为出发点,不要通过公权力过多介入,把交易流转中断了。”刘华认为,学好用好民法典对于“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有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要健全检察机关受理、审查的监督机制,准确提出再审建议和检察建议。

“民法典是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最基本的遵循,学懂学透民法典是每名法官必备的看家本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说,法院90%以上的案件要以民法典为直接裁判依据,对民法典实施担负着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

夏道虎说,民法典对生态环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高空抛物、个人隐私权、特殊群体保护、疫情防控等问题所作的规定,成为民法典编纂中的突出亮点,也是法官必须重点学习把握的核心内容之一。

“学好用好民法典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察权,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江苏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周广智说,要深刻理解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规范的综合性法典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精准有效监督,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代理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涉及人格、人身、财产纠纷的民事案件,是律师的主要业务领域,占律师业务总量的近八成。”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认为,律师办理的每一起民事案件,都关乎能否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民事权利,关乎能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法典宣传是全民普法头等大事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与直接使用、运用民法典一些人员关联更大。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做到全面覆盖,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又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民法典宣传贯彻的实际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民法典对不同群体的惠及作用。

刘旸认为,学习贯彻好民法典,要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学习,将民法典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通过集中轮训、专家辅导、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系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颁布后,江苏省司法厅第一时间会同省委宣传部研究制定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同时还下发贯彻实施民法典意见,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推动各级政府贯彻民法典。“全省已组织民法典专题讲座1200余场次。”据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将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中之重谋划推进。

据介绍,江苏省司法厅还将以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十进”为抓手,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向基层延伸。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社科院院长夏锦文建议,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宣传普及民法典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和民事法律制度研究。与此同时,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切实维护民法典权威,引导全社会认识民法典、知晓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丁国锋)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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