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军事裁判处旧址:长征路上的正义丰碑
本报记者 贺晴
在四川省古蔺县龙山镇鱼化街社区鱼岔岩上山腰处,静静矗立着一栋朴素的老屋,青瓦上落着岁月的薄尘,墙面带着风雨冲刷的斑驳。
90多年过去了,这里的一砖一瓦,都还藏着红军在长征路上秉公断案、为民撑腰的热血故事。
这里,就是军事裁判处旧址,也是目前已知的中央红军在长征途中设立的唯一临时法庭。
8月初,记者一行慕名而来。
“大家现在看到的这间普通堂屋,可是长征路上实打实、为老百姓做主的红色审判台。”龙山镇副镇长李建芳站在老屋前,抬手指向屋内,介绍道,“当年红军过鱼化,就是在这里,公开审案、惩治恶霸,让受尽欺压的百姓第一次真正看见了公道。”
一句话,瞬间把人拉回动荡的1935年。
彼时中央红军四渡赤水,辗转行军经过古蔺鱼化一带。那时候的山乡,并不太平。当地的反动民团、地主恶霸相互勾结,平日里欺压乡民、搜刮钱粮,听说红军到来后,更是四处造谣抹黑,挑拨军民关系,还暗中阻挠红军筹粮过路,老百姓敢怒不敢言,日子过得提心吊胆。
为了稳住民心、严明军纪、整治乱象,红军当即决定,就地设立红军临时法庭,公开审理地方恶势力案件。
没有高墙大院,没有精致法器,一间农家堂屋、几张旧木桌椅、一盏油灯,就是当时最庄严的审判地。
开庭那天,十里八乡的村民都赶来了。大家揣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挤了满满一院坝。有人悄悄扒着门框张望,有人踮着脚尖观望,低声议论着:“这回,终于有人给我们老百姓撑腰了。”
庭审现场简单却格外肃穆。
红军主审干部端坐桌前,神情沉稳严肃,不怒自威。两侧坐着陪审的红军战士,一旁的书记员低头握笔,时刻准备记录案情。
随着一声清脆的“带人!”,平日里横行乡里、作恶多端的几名恶霸、民团头目被带了上来。往日嚣张跋扈的几个人,此刻垂头耷脑、浑身发抖,再也没有半点横行霸道的气焰。
审判全程光明正大、有理有据。工作人员当着所有乡亲的面,一件件摆出证据。
面对确凿的证据,涉案人员再也无法狡辩,只能低头认罪。站在院坝里的村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积压已久的委屈终于得以释怀。
很多人不知道,这场看似朴素的乡村审判,其实有着完整规范的流程和严明的依据。
当年的红军临时法庭,是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军事裁判所暂行组织条例》组建而成,分工清晰、权责明确。初级军事裁判所的合议庭由“1名审判员和2名陪审员”组成;审理判罚全部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坚持实事求是、惩恶扬善、宽严相济,不冤枉一人、也绝不纵容恶行,充分彰显了革命法治的温度与力度。
军事裁判处旧址,曾是战火之中的临时审判场所。如今,硝烟散尽,旧址承载的红色法治力量,仍在基层司法一线绵延。依托这处红色旧址,古蔺县人民法院常常选取乡村邻里纠纷、地界矛盾、家事纠葛等典型民生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让庭审现场成为普法课堂。
古朴老屋前,国徽高悬、法槌铿锵。法官坐堂审案,群众现场旁听,一桩桩琐碎矛盾就地化解,一次次普法宣讲直抵人心。
有村民感慨:“坐在这里旁听、学法,心里格外踏实。”
红色旧址不再只承载历史,更成为服务群众、守护正义的新时代法治阵地。
“军事裁判处旧址,是四渡赤水革命历史的重要见证,是我们党早期司法为民最鲜活的实物载体。它见证过烽火岁月的正义之光,也承载着共产党人扎根群众、为民做主的初心。”古蔺法院太平人民法庭庭长吕琪婷说。
为了留住这段珍贵的红色记忆、守护好独一无二的红色法治遗产,古蔺县已经正式启动旧址修复与场景还原工作。李建芳告诉记者:“接下来,我们也会复原当年庭审的陈设布局、场景风貌,系统梳理红色法治故事,完善展陈、宣讲、研学配套功能。”
未来,这里会成为传承红色基因、普及法治知识、涵养淳朴乡风的重要教育基地。
就让烽火年代点亮的法治星火,在新时代继续发光发热。
图为目前已知的中央红军在长征途中设立的唯一临时法庭——军事裁判处旧址。
红军临时法庭设立在村民熊怀州家的堂屋中。
红军临时法庭公开处决多名欺压百姓的恶霸及反革命分子。
红军临时法庭积极动员当地群众参与案件的公开审理。
红军临时法庭主要领导人及随行人员曾在村民家中借住。(贺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