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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7:21:18  来源: 云南法治网

原标题:丘北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开展公开听证

近日,丘北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全流程监管、业务部门依法履职,对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有效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司法效果。

经查,陈某、王某、黎某三人为同村寨邻里关系,平时关系和睦。2026年3月15日,三人在村内一户人家白事现场帮忙,3人均饮酒。陈某与王某因打扑克琐事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黎某见状主动上前劝架。陈某酒后误判事态,认为黎某前来帮架,率先动手殴打黎某。黎某遭受击打后,徒手反击殴打陈某面部,致陈某双侧鼻骨及鼻骨中隔骨折。经司法鉴定,陈某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案件事实、证据及情节,该案系熟人之间酒后民间纠纷引发,区别于蓄意恶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低。同时查明,本案被害人陈某先行动手,存在明显过错;案发后各方坦诚沟通,犯罪嫌疑人黎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足额赔偿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陈某充分谅解,双方矛盾彻底化解,无继续对抗风险。

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杜绝机械司法,丘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听证工作规范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三名听证员参与评议,同时指派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保障听证程序合法、评议客观公正。

在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通报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采信情况、法律适用依据,结合案件起因、过错责任、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情节,详细阐释拟对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参会听证员充分了解案情相关细节后,结合法理、情理、邻里民俗独立开展评议,最终全体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听证流程,确认本次听证程序规范、流程完整、公开透明,无违规违纪情形。

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惩治与教育并重,精准适用相对不起诉制度。此次案件办理,既严守法律底线,彰显司法尺度,又兼顾邻里乡情、人情事理,传递司法温度。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依托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轻罪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以公开听证促公正、以认罪认罚化纠纷,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何成美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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