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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二维码不能沦为消费“拦路码”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0:34:37  来源: 工人日报

原标题:便民二维码不能沦为消费“拦路码”

出停车场缴费需先扫码关注公众号或注册会员;连酒店Wi-Fi需扫二维码添加酒店管家微信才能连上;就餐后需要开发票,餐馆要求必须先扫码加店长微信……一些商家强制“圈粉”引发消费者不满,让便民二维码变成消费“拦路码”。(见6月29日《工人日报》)

在交易中设置二维码,旨在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消费体验,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本是互利双赢之策。然而,不少商家却在设计上动“歪脑筋”,把二维码变成强制引流、获客的工具,倒逼消费者让渡个人信息、接受信息推送。此举增加了交易成本,更透支了商家的信任与口碑。

商家此类做法已触碰法律红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交易方式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关注或注册为履约前提。停车缴费、联网开票等基础服务,与关注公众号或添加好友毫无关联,商家设置前置门槛实质上是给消费者增加不公平交易的约束。个人信息保护法则明文禁止“不授权即不服务”的霸王逻辑,商家在扫码点餐、停车缴费等环节设置关注公众号、获得个人信息查询授权的前置程序,属于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面对此类乱象,中消协曾专项治理“强制关注”,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也曾将停车场景过度收集信息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司法层面亦有判例明确扫码点餐强制关注构成侵权。然而,违规行为依旧屡禁不止,症结在于现行治理多为倡导、周期性整治,缺乏常态化的制度威慑;违法成本偏低,商家收益远高于处罚风险,致使“圈粉”冲动难以自抑,不能有效扭转“整治—反弹”的循环困局。

让二维码回归便民初心,需要跳出碎片化治理的窠臼,构建系统性的长效机制。首先,加快完善法规与标准,明确将关注、注册或授权作为享受服务的前置条件情形的处罚细则。其次,有关部门应对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推行“纯净版”扫码通道,为消费者提供无附加条款的直连服务。

当技术被扭曲为捆绑用户的枷锁时,法治就应果断纠偏。唯有以法治锚定技术边界,以制度凝聚治理合力,方能拆除横亘在消费体验中的“拦路码”。这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可退让的底线。(张智全)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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