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你关注 我答复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法院责无旁贷
□ 顾慧敏 整理
江苏省扬州市人大代表、扬州宏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坤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但是,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企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希望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对此我建议:发布涉企典型案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等活动,增强企业风险防范意识;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审慎善意司法,尽力减轻司法裁判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刘毅
您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我们深表赞同,并积极采纳。扬州中院先后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合同编、公司编,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上线运行“扬法润商”法企互动平台,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沟通协调,深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建成各类调解组织(人员)28个。
接下来,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我们将实施源头治理提效工程,持续扩大诉裁衔接、物业纠纷调解中心、金融调解中心等平台机制作用,促使更多矛盾纠纷在行业内实质化解。实施司法护航发展工程,妥善审理涉企商事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实施改革创新赋能工程,深化信用修复机制改革,为企业发展全程保驾护航。(顾慧敏,马坤松,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