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姚安法院:诉前联调化解邻里心结
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件时,积极联动村委会治安调解员开展庭前联调,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源于邻里琐事引发肢体冲突,造成一方轻伤,因赔偿协商未果,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审阅案卷材料,深入研判案件细节,认为双方系邻里,并无根本性的利益冲突和陈年积怨,若依法判决易激化矛盾、割裂情谊,不利于基层治理和邻里关系修复。

秉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的办案理念,法院特邀村委会治安调解员联合开展调解。法官立足法律,讲解案件相关法条、量刑标准与诉讼风险,引导双方理性维权;特邀村委会治安调解员则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基层工作优势,以乡情、亲情、邻里情为纽带,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不满,细致梳理矛盾症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在法官与治安调解员的默契配合、耐心疏导下,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敞开心扉沟通交流。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当庭向自诉人真诚赔礼道歉,并主动提出一次性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自诉人也对自身在纠纷中的不当之处予以反思,最终自愿放弃对被告人的指控。至此,这起故意伤害自诉案件,在庭前调解阶段得以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法院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构建多元纠纷体系的生动实践,打通了司法调解与基层人民调解的联动渠道,整合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力量,既发挥了法院专业的法律指引作用,又依托基层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让矛盾纠纷化解更接地气、更具温度、更富成效。
下一步,姚安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与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协作联动,常态化邀请基层调解员、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全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就地化解,以高效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周晓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