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醉酒驾驶电动车,不听劝阻还暴力袭警!5月6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获悉,盘龙辖区街头一场因醉驾电动车引发的交通纠纷,最终演变为暴力袭警,案件嫌疑人殷某被刑事拘留。

近日,盘龙公安分局栗树头派出所60号巡逻车接指令,前往处置一起因醉酒驾驶电动车引发的交通纠纷。经核实,殷某醉酒驾驶电动车与一辆私家车发生轻微擦碰。因担心酒驾被处罚,殷某竟抢夺私家车驾驶员手机,阻止对方报警。
民警到场后,多次耐心安抚情绪激动的殷某,但其拒不配合,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致其头部、嘴唇及身体多处受伤;辅警上前制止时,也被袭击致手部、腹部受伤。
随后,民警与增援警力依法将殷某控制。目前,殷某因涉嫌袭警已被刑事拘留,其醉酒驾驶电动车、抢夺手机等违法行为将一并被处罚。
喝酒不是违法的理由,更不是袭警的借口,殷某醉酒闹事、暴力袭警从擦碰升级为刑拘,教训深刻。
民警提示,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对民警执法行为存在异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复议。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或公然侮辱民警,更不能暴力抗拒民警执法或对民警进行袭击。
暴力袭警,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