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检委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存在的四大难题,有效提升检委会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优化选任机制,着力优化检委会委员队伍结构。加强检委会专业化建设,按照三定方案,全省配齐检委会专职委员的单位136个,占比91.27%。针对委员选任与行政职务绑定过于紧密、专家型委员不足、存在“当然委员”的情况,探索构建“专业资格准入+专业能力考评”机制,明确委员选任的核心标准是专业素养和议事能力。推动各级院依法增补323名不担任院领导职务的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骨干等资深检察官进入检委会。建立青年检察官、业务骨干列席检委会常态化机制,作为委员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考察途径,目前,市县两级院检委会配备40岁以下委员占比达20.5%。省院建立公益诉讼、知识产权等专家人才库,对专业性较强的议题,邀请有关专家列席检委会发表意见,助力检委会科学决策。
强化办事机构建设,着力强化检委办枢纽作用。针对检委办人员配备不足、职能弱化、枢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情况,推动市级检察院和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配备检委办专职人员,目前全省各级院检委办工作人员共303人,其中市级院均配备了检委办专职人员,基层院配备专职人员占比由2022年的21.47%提升至30%。加大实质审核力度,2025年全省实质审核议题占比86.25%。省、市两级检察院检委办严格开展备案审查,对发现的议题类型单一、记录纪要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提醒,2025年,省、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形成“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必有果”的工作闭环。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议事议案决策质量。建立检委会常态化学习机制,每年制定集体学习计划,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及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列为必学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和选派业务骨干分享学习体会等方式开展集体学习交流,2025年度全省检委会集体学习次数较2024年度同比增长29%。建立检委会质效分析机制,省院连续三年对上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检委会运行质效进行分析,列明问题表现形式、成因、对策,并以领导参阅件形式下发全省,有力推动解决检委会运行不规范问题20余项。在新修订的“四个清单”中明确检委会132项办案决定权限,细化区分不同情形下的责任归属,建立全程留痕机制,有力推动委员增强责任意识、履职能力。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着力发挥检委会业务管理统领作用。针对检委会“重议案议事、轻业务管理”的倾向,下大力气推动检委会职能从“议案议事”向“业务决策与业务管理”并重转变。围绕个案审议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类案评析和反向审视机制,推动检委会决策从“解决一个点”向“规范一个面”转变。如,针对案件请示与指导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调研形成《全省检察机关请示案件调研分析报告》。又如,针对审议多起核准追诉案件中发现的基层院侦查监督不力的问题,省院检委办和业务部门从不同角度逐案分析2023年以来办理的25件核准追诉案件,形成专题报告,目前,省院正与省公安厅会商,拟形成办理该类案件的工作指引。建立检委会对业务态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专题分析办案数据、监督难点、案件质效等,形成高质量研判报告,推动和指引检察人员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2025年,全省共有67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数为近五年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