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抓手,强化检委会宏观管理职能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发挥检委会的重大业务工作决策、指导和监督职责,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抓手,聚焦高质量分析、高质量决策、高质量落实,持续强化检委会宏观管理职能,推动上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分析,夯实检委会宏观管理基础。上海市检察机关自2013年开始探索业务分析报告制度,2016年起由检委会审议分析报告。2025年,上海三级院检委会开展综合分析研判234次、专题分析106次,解决业务管理问题328项。在纵向维度,坚持市院、分院、基层院三级联动,既分析全市面上共性问题,也解剖基层个性短板。既看当前质效表现,也看长期发展趋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态势准。在横向维度,通过融合“综合+专题”“案管部门+业务部门”“办案活动+监管信息”等多种形式,注重对“四大检察”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深化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研判分析。在综合分析基础上,针对异常数据波动、重点领域监督质效、典型类案办理等开展小切口的深入剖析,找准问题、深挖根源。如2025年度办案质效分析报告,在对近五年的办案数据和“四大检察”各业务块面分析基础上,分别就监督立案后续处理情况等14个专题进行分析,为靶向施策提供依据。
聚焦高质量研判,提升检委会宏观管理水平。上海市检察院研判会商范围从市院检委会委员扩大到分院检察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度研判扩大到三级院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研判过程不断完善。严格落实最高检“成绩点到、问题点透、措施提具体”要求,汇报时重点讲问题、讲原因、讲建议,确保每次研判都直奔主题,切实把研判过程变成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检委会会商坚持充分讨论、民主决策,市院、分院、基层院共同参与、同向发力。市院检委会委员立足分管、立足条线,分院检察长立足辖区,基层院检察长立足本院发表研判意见,既谈业务运行,也谈管理机制,既分析类案问题,也研究制度漏洞,提升决策科学性和针对性。通过集中研判,对全市检察业务发展态势作出整体判断,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作出统筹部署,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治理要求,充分发挥检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作用。
聚焦高质量落实,确保检委会宏观管理实效。上海市检察机关着力健全检委会决定事项督办和跟踪落实机制,确保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意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研判会商提出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条线、分单位建表,与分析报告、会议讲话同步印发;涉及全市性的具体业务措施安排,形成各条线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和反馈清单,市院确定专门部门定期督办,直至任务落实。依托数据驾驶舱等信息化手段,对整改落实情况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市院检委会委员特别是院领导带头列席基层院办案质效研判会商,确保市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对研判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解决举措,及时归纳研究,上升为制度规范和工作指引。比如,上海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围绕评价标准体系和操作规范体系,分类建立办案指引;围绕科学管理体系,构建“1+3+N”高质效管理规范体系;围绕责任落实体系,出台检察官职权清单等“四个清单”,不断提升检察业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